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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算起来,易烊千璽已经十天没有回家了。
我任性地一直住在易烊千璽家里,固执地认为,啊,只要我在这里,他就会回来找我吧。
后来过了多久呢,不知道有多久了,久到我的头发和林以鹿一样长到腰际又剪短,又长长了又剪短,久到那隻轻松熊已经被我丢在角落积满灰尘,久到我已经忘了我脚踝上的那块伤疤,久到我把所有香港的老电影全部看了几遍。
他还是没有来。
回忆起王家卫的台词,“她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的每一天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你说这有多开心。”
我都会干哭,没有眼泪可以掉。
过了太久了,但我还是记得易烊千璽的样子。
他早餐喜欢喝加三勺糖的咖啡,他怕苦,他的手錶牌子,他唱的每一句歌词的调子,他回眸看向我的时候,眼睛里的感情,我都记得。
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那该多开心。
既然这样了,我是不是该放下了?
小时候早恋死去活来不肯跟对方分开,不论父母怎么劝都当做耳边风。
后来自己觉着没意思了,放弃了。
我是个只听自己的人。
他的确够狠。
他带我上山是??因为林以鹿以前喜欢上山,结果我被蛇咬了。
他当时靠近我问我要不要在一起是为了报復我,让我痛苦自责,让我在负罪中反省自己。
然后趁我爱上他的时候再离开我,刀刀致命。
有爱吗?
有的吧。
他那天上山的时候那么焦急,毫不犹豫地救下我,当我醒来时如释重负地呼了一口气,假装很淡定地给我削苹果。
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是知道的。
夜里他轻轻摩挲我的头发,帮我擦掉眼泪,看向我的时候眼眸带着温柔的琥珀顏色,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笑了出来。
我以为这是小说里会出现的场景,但他就在我身边,挽住我的手,要我听话,然后奖励我一个吻。
幸好我还是很清醒,我知道,他就算带着一丁点爱也是对林以鹿的复製品的怜惜。
我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要是我是林以鹿就好了。
大大方方接受他的爱,不用背负任何东西。
但是我怎么可能是她呢。
怎么可能呢。
我办法假装自己是她。
因为那样子会更加疼。
疼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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