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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一两点钟一头撞了进去,而且一去就是四个人。
坦白地说,这根本不是访友,而是要省住旅馆的钱——在纽约住店贵得很。
假如不是左派,根本就不会让我们进去,甚至会打电话叫警察来抓我们。
但主人见了我们却很高兴,陪我们聊了一夜,聊到了切·格瓦拉、托洛茨基,还有浩然的《金光大道》。
这位先生家里有本英文的《金光大道》,中国出版,是朋友的朋友翻译的。
我翻了翻,觉得译得并不好。
这位朋友谈到了他们沸腾的六七十年代:反战运动、露天集会、大示威、大游行,还讲到从小红书上初次看到“造反有理”
时的振奋心情。
讲的时候,眼睛里都冒金光。
我们也有些类似的经历,但不大喜欢谈。
他老想让我们谈谈中国的红卫兵,我们也不想谈。
总的来说,他给我的印象就像某位旧友,当年情同手足,现在却话不投机——我总觉得他的想法有点极左的气味。
要是按他的说法,我不必来美国学什么,应该回去接着造反,我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但不管怎么说,美国的左派人品都非常之好,这一点连右派也不得不承认。
我记得这位左派朋友留了一头长发,穿着油光水滑的牛仔裤,留了一嘴大胡子,里面有不少白丝。
在他那间窄小、肮脏的公寓里,有一位中年妇女,但不是他老婆。
还有一个傻呵呵的金发女孩,也不是他的女儿。
总的来说,他不像个成功人士。
但历史会给他这样的人记上一笔,因为他们曾经挺身而出,反越战,反种族歧视,反对一切不公正。
凌晨时分,我们都困了,但他谈意正浓——看来他惯于熬夜。
在战斗的六七十年代,他们经常在公园里野营,在火堆边上谈着吉他唱上一夜,还抽着大麻烟。
这种生活我也有过,只不过不在公园里,是在山坡上。
可能是在山边打坝,也可能是上山砍木头,一帮知青在野地里点堆火,噢噢地唱上一夜。
至于大麻,我没有抽过。
只是有一次烟抽完了,我拿云南出的大叶清茶给自己卷了一支,有鸡腿粗细。
拿火柴一点,一团火冒了上来,把我的睫毛燎了个精光。
茶叶里没有尼古丁,但有不少咖啡因,我抽了一口,感觉好像太阳穴上挨了两枪,一头栽倒在地。
只可惜我们过这样的生活没有什么意义,只是自己受了些罪而已。
对此我没什么可抱怨的,只是觉得已经够了,我想要干点别的——这是我和左派朋友最大的不同之处。
但不管怎么说,在美国的各种人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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