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rg]
“叫你们自己吃,夹来夹去搞什么?当大姐的本来就应该让着弟弟妹妹。
她都是去过城里的人了,有什么没吃过的。
你们两个赶紧吃。”
乔雪乔宇都被母亲打了手,不敢再夹菜了。
乔汐把他们夹来的红烧肉又还回去,“你们吃吧!
姐最爱吃豆角,不爱吃红烧肉。
小宇多吃点,现在你正在长身体,需要营养。”
于慧见她识相,没有再说什么。
倒是乔康生看不下去,提醒她,“都是你养大的孩子,你就不能对小汐也好一点?非要搞特殊化?”
于慧一听这话不乐意了,立马竖起了眉毛,“我怎么特殊化了?我哪里对她不好了?你摸着良心讲,这个家要是没有我,能行吗?要不是我一把屎一把尿的把她拉扯大,她现在能长大成人吗?我让她疼弟弟妹妹,有错吗啊?”
乔康生被她挤兑的无语,乔汐不希望父母之间再发生矛盾,放下碗筷道,“爸妈,小弟小妹你们慢慢吃,我吃好了,我去看看山脚那块自留地。”
乔汐说完出了堂屋,从窗台上拿了一顶草帽戴上,去后山了。
屋里,乔康生看着女儿吃半拉走了,心里很不是滋味。
吃过饭,乔康生回屋里,忍不住数落于慧,“我不要求你对小汐做到怎样?但你也不能表现的太过分。
怎么说她都是我乔康生的亲生女儿,不是外面捡来的!”
为了这事,夫妻俩一说就吵,于慧红了眼眶说,“我过分吗?我帮你养孩子养这么大,你还说我过分?我知道,你压根就没忘记那女人,你还想着去找她是吧?”
“我就事论事,你又胡扯什么?”
“我怎么胡扯了?你就是惦记着那女人,每次看到乔汐你就会想起她,但我告诉你,你死了这条心吧!
这辈子她都不会再回来了。
她看不上你这个穷光蛋!
要不是我可怜你,你现在还打着光棍呢!”
于慧经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性子属炮仗的,一点就炸,吵架的时候,什么都敢说,也不管你爱不爱听。
乔康生真受不了她了,说了句“不可理喻”
,甩手出门。
“喂!
你要去哪?我话还没说完呢!”
于慧追出门,看见乔康生已经骑上自行车了,“喂,你给我站住!”
乔康生不理她,直接骑车出门。
气的于慧在后面嚷嚷,“我真是看清楚了,乔康生,你他妈也不是好东西!”
……
西河村沿河而生,背靠着一座大青山,是一处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乔汐来到青山脚下,远远都能看见自家自留地里的庄稼全扑了。
农村长大的人都知道,四五月份下的中稻,到了9月下旬就能收获了,现在是7月下旬,正是中稻的拔节孕穗期。
可是现在,这些稻苗都倒在田里,被猪拱的不成样子,扶都扶不起来,确实浪费了一季收成。
乔汐心里又怒又可惜,要知道农村们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忙两季收成,全都是靠天收。
万一遇到点天灾人祸,可能会导致颗粒无收,一年的心血也就白费了。
……
[rg]
萌玉前世最想不通的一件事,就是同为女儿,妈妈为什么要将她辛苦考上的大学名额给亲妹妹去读书,还将她卖进深山给人做共妻,给妹妹筹集路费。重生归来的江萌玉刚刚逃出人贩子的手中又被买夫给抓了,前世亲妈给自己定下却被妹妹冒用身份夺走的未婚夫救了她,她说你救了我,小女子无以为报,就以身相许吧。可亲妈来时她却潇洒地拍...
剑屠苍穹最新章节列小说剑屠苍穹枫间苍月著剑屠苍穹全文阅读海蓝星大陆,宗门千万,强者林立。为报血仇,萧破军携带天下第一逆天宝物剑塔重生,入塔,修炼,从一个平庸的少年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妖孽般的天才...
(穿越+全能+马甲+团宠爽文)孤傲清高贵公子vs娱乐圈全能女王。盛婉做了一辈子的祸水妖妃,穿越后发觉转世竟然是个蠢笨的草包美人,被欺负的都自尽了。这怎么能忍!手撕绿茶,脚踢白莲,一切阻挡她的只有被销毁的下场。这个世界艺人不仅能赚钱还广受喜爱地位崇高?舞姬出身的盛贵妃表示很满意舞乐美食丹青诗书上才艺!只要你想,她无所不会!!在成为世界上最璀璨的那颗星星的路途上,无数裙下之臣被光芒吸引而来。被团宠的日子里,甚至不用她亲自下场动手,敌人就已经消失不见。人生如雪寂寞直到那个孤高清傲的男人出现,一眼洞悉她心底的残缺...
卖身国公府的厨娘生存大不易,厨房里勾心斗角,欺负新人,还好她家传手艺无人能及,谁来挑衅,全都拍成渣渣!历经千难万险,终于成功上位,白蔻却发现,世子爷他的胃口真的是好特别!世子爷拍了拍枕头小白,佛跳墙有什么好吃的?快过来,本少爷教你独门菜谱蒸包子!...
作者圈儿玖的经典小说妙笔九幽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景行作为九幽的万年钉子户,一直是冥王手下一众小鬼头疼的对象。该鬼软硬不吃不说,死后留恋人间久久不肯归于九幽。可有一天景行忽然到了九幽报道,众鬼大惊。只可惜物是鬼非,早已错过了投胎的机会。冥王为了贯彻人文主义精神,为景行安排了一项新工作,为常驻鬼怪临摹画像。只是,景行对这一工作十分敷衍。几百年后,九幽迎来了新的客人。景行的生活也因为这位客人得到了改变。...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