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洞很大,足够容纳得下十几个人,洞里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小洞,一些大小不一的毒火蚁,在洞里爬来爬去,忙忙碌碌。
很快就有毒火蚁发现了他这个入侵者,于是一群蚂蚁气势汹汹的围了上来,他运转灵力在体表形成一个隔膜层,这些毒火蚁就咬在空处,无法攻击到他。
他发现,这洞中有一个很大的“坟”
,这坟很高,他觉得这坟中有名堂,于是拿出神力剑开始挖掘,一会儿之后,他从不断被挖出的土层中,发现了一只大大的白色肉虫。
这肉虫好像是一个白蚕,但嘴巴部位又是毒火蚁的样子,他在凌家堡乡下待过,知道这就是虫王了。
他从储物袋中拿出一个大瓶子,把这只虫王装了进去,放进一些干净的土,然后盖上盖子,收了起来。
他发现自从这只虫王被“抓”
走了以后,周围的毒火蚁都变糊涂了很多,到处乱爬,也不再攻击他,似乎茫然不知所措。
他继续开挖这土坟,看是否还有另外备选的虫王,一般蚂蚁群中只有一只虫王,但这蚁群这么庞大,也许存在备选的准虫王呢?
他拿不准,只好继续开挖,他把体型相对较大的毒火蚁都一一处死,小毒火蚁就懒得去管它了,让它们自生自灭。
他找了半天,也没有再找到一只虫王,这时洞穴已经被他挖得乱七八糟,不成个样子,他看看差不多了,就退出洞穴,一边退出来,一边运转灵力把这洞穴和隧道都重新堵上,不使其他的动物再钻进来作乱。
他回到大桑树下,把装有毒火蚁虫王的大瓶子拿了出来,对大桑树道:
“大桑树朋友,这就是祸害你的魁首!
我把它抓住了,把它关在这瓶子里,其他大点的毒火蚁也都被我消灭了,小点的毒火蚁看来没有了这虫王,也活不了多久,这荒谷以后就会不一样了。”
大桑树摇曳着树干枝头,无数绿叶在枝头晃动,给他传来欢快的情绪语言:
“那就太好了,我们这荒谷以后就会逐渐恢复繁盛的样子。”
又对他道:
“你现在是要走吗?”
凌海枫道:
“没有,我还要在这里待一段时间,要练习一些功法,同时看看这毒火蚁是否真的彻底消灭了。”
大桑树道:
“那好啊!
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就跟我说。”
接下来,凌海枫就准备在这荒谷中练习飞刀之术和分剑之术,他发现荒谷这里渺无人迹,范围宽广,又没有什么地方阻隔,丝毫不逊于在高空上练习。
这里还有大桑树这个朋友可以说说话儿,景色也比高空上好很多,实在是练习飞刀之术和分剑之术的理想场所。
他现在是练气后期的境界,他想现在的目标,就是一边要把境界修炼到练气后期巅峰,一边要把飞刀之术练到第一步的大成境界。
那就是,能够一口气连续发射一百把风刃飞刀,做到瞬间发射,飞刀的大小也要有五六尺大小,这样才算第一步大成。
(如觉得好看,请收藏!
请投票!
请投资!
谢谢!
)
我不小心得罪了一位美女模特,惹得她杀上门,住进了我的单身小屋。我这是做了什么孽,惹上了你这是天定的。你就认了吧!喂,你准备住多久?也许三五天,也可能三五十年?那我们可是同居!同居就同居呗,怕什么?这个对你不太好。没什么,我发过誓,让你甘心为奴,永世不得翻身!说实话,我很想试一试。试试就试试,谁怕谁!...
一觉醒来,穿进一本种田书里,成为短命女配。女主光环太强大。想夺金手指?没门,金手指都不乐意。想与女主争辉?抱歉,女主粉丝团不答应。怕了怕了,咱惹不起躲得起,珍爱生命,远离男女主。可是,却无意间得到一份更大的机缘。这还不算完,她还招惹到了这本书的隐藏大boss宋砚。王墨捂脸,这情节有点走歪呀,怎么高高再上的女主,变成了整日咬牙切齿的怨妇。而她这个尘埃里的人物,竟成了众星捧月的团宠。...
一年牢狱生活,夏晨曦结束了她的童话故事,三年后,她霸气回归,虐前夫,斗小三。再见时,她微微一笑,左先生,我们很熟吗?而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身边还有个孩子。她用三年的时间证明爱一个人可以爱到极致。然后她又用三年的时间证明,其实忘记一个人很简单,不要贱,不要见...
浩瀚的宇宙中存在一颗与地球成量子共振的异星球,其上的文明程度远高于地球,修炼者借助这股共振之力可穿梭于两颗星球之间。某日异星球上一个修炼世家遭到了灭门。少主肉身遭到了毁灭,其胞姐携带他的灵魂来到地球。将他的灵魂殖入一个与他完全相合的儿童身窍中,他重生了。第一卷,讲述的是他在地球上艰难的修炼及和数位性格不同的女孩相识的故事,他的人品能力吸引了这些女孩,可他一时却不知谁是他的最爱一个...
一场最奢侈的婚礼,没想到却是爱人精心策划杀她的局!她是他被迫娶来冲喜的傻妃,看到她流着口水喊着皇帝哥哥他就恨不得一脚踹死她!却不知,她的另一个身份竟然是开赌场,设妓院,杀重官,劫官银,她视人命为草芥,圣旨为放P,却偏偏救他一命,偷了他那颗冰冷无情的帝王心!一封休书,傻妃摇身一变,气的他吐血女人,胆子不小,竟敢戏弄朕...
十八年了,终于出道下山了!火车上邂逅校花一枚,从此除了给美女看病,还成了花见花开的护花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