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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既是临时来帮工,我又不知道何家小子就是她哥哥,不论菜做得好与不好,走时候厚厚赏了不就成了?”
“我就全然没想到,等那丫头上了几道正菜后,就做了两碗这个馄饨来,我一吃那味道啊……立时就叫老子想起了当年的南市三不管。”
原来梅正义口中这个所谓的当年,可不是他的太太、梅少谦的亲妈活着时,而是梅太太过世后,梅少谦离家出走逃离了东北,在津门流浪小一个月那一回,也就是七年半以前。
等得梅正义屡屡差人寻儿未果,就听说津门那边有人在南市附近瞧见过梅少谦的踪影,话语中还很是笃定,他就索性放下手里正事儿不管,谁也没带就追到了津门来。
要问梅大帅为何如此任性,只因他对自己的儿子太清楚不过。
梅少谦走时既然没带什么财物,这小子又是个天生不吃嗟来之食的,他要是再不去亲自把人找到带回来,这小子可能就会饿死在外头了。
至于他为何孤身一人就奔了津门,也是因为他明白声势越大、他们爷儿俩的潜在危险就越大。
要知道他那会儿已经不再是什么土匪了,而是闷声不响招兵买马、买枪买炮积累了几年后,拉起大旗就自封了一个辽西军司令,不但很有些人想要把他拉拢至麾下,也为此上了好几位军阀的悬赏捉拿榜……
“父亲说的是,我也是才一尝到这个馄饨就想起了南市。”
梅少谦轻笑。
说起来他那时已经到了津门快二十天了,十五岁的他既不愿意低三下四去求人,想要卖苦大力换钱吃饭吧,又没人稀得用他一个半大小子。
就算偶尔有人用他一回,打得也是他年纪小好欺负的主意,给的钱也极少,他也就足有二十来天没吃过一顿饱饭,人已经瘦得快脱相了。
谁知就在第十九天的头上,那丫头就端着这么一碗馄饨从他身边走过。
而那碗馄饨也不知是真像他妈做的味道,还是他实在太饿了,那香气不过在他跟前一纵即逝,他已经像饿狼一样、双眼泛起了绿光,又忍不住抬起脚步追上了那丫头。
那丫头极是伶俐的发现了他的饿意,却也不着急跑,而是张嘴就问他要不要吃。
这句问话瞬间就打碎了他所有的坚持,接过那碗馄饨就狼吞虎咽吃了起来——而要不是这么一个机缘巧合,他可能真的饿死了,也就等不到父亲接他回去。
这之后也就是从那天开始,那丫头就像与他商量好的一样,每天都会端着一大碗馄饨从他身边走过——那每个馄饨本就很大,每碗又有十来个,这倒与他妈不一样。
他又不知道她本是打算一天卖三五碗馄饨赚点小钱的,他这一顿就吃掉了两三碗的量;每次被她问起要不要吃,都是毫不犹豫的点头。
再说他就算真知道她是以此谋生的,他身上既然连个镚子儿都没有,哪里给过她一毛钱?
饶是如此这丫头也给他送了五天馄饨,却从没主动张嘴跟他要过一回钱;直到第六天他父亲刚一出现,刚伸手把他的脖领子薅住,那丫头又端着馄饨来了。
那丫头瞧见他父亲也不觉得稀奇,更不觉得害怕,反而当时就笑了:“小哥哥这是被家里人抓到了吧?”
“这样也好,你还是快跟家里人回去吧,你这些天肯定也看见了,这南市的三不管哪里是那么好活命的。”
她说罢这话也不走,而是先把那碗馄饨递给他,就笑着对他父亲说,大叔赶路也挺辛苦的吧。
“我去给您也盛一碗馄饨来,吃完了就赶紧带着这个哥哥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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