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弗拉玛家族。
夫妻两人从杰弥诺迁来,据说祖上有点贵族血统。
他们曾经在葡萄领拥有一家生意不错的珠宝店,夫妻俩乐善好施,人缘非常好。
弗拉玛家中有四个孩子——家中出事时,他们的大儿子刚到二十岁,二女儿即将成年。
那位二儿子准备过七岁生日,最小的女儿两岁左右。
弗拉玛家族毁灭的那一夜,人们在火光中看到了那位“七岁的邪教徒()”
。
一双苍老的手死死按在那孩子的肩膀上,让他看着他的家人们燃烧。
那个年幼的孩子只是看着,没有尖叫、崩溃,甚至连泪水都没有。
他看着家人的发丝化作飞灰,他看着他们的眼球从眼眶中流出。
他只是安静地看着,仿佛一切与己无关。
被邪神选中的孩子,供奉邪神的家族,就此消失于葡萄领。
这是老婆婆的说法。
奇妙极了,她想不起其中任何一位的名字,却牢牢记得他们的年纪。
他们的大儿子刚选上生命神殿的骑士,女儿准备成年后继承店铺。
那两个孩子,他们还那样小,我记得很清楚≈hellip;≈hellip;()”
“那孩子小小年纪就被邪教选中,他不是神仆,就是神选……”
老婆婆漠然解释,“没人再提他们的名字,提起邪教徒的名字会带来厄运,大家都这么说……没人提,自然也就没人再记得……”
“而你不信神。”
克里姆森掂量着手中的金线团,他总有种微妙的既视感。
“世上的人并非都是信徒。”
老婆婆低头纺线,“除了那个大儿子,弗拉玛一家人原本也不是信徒……”
都是些没营养的话,克里姆森继续注视着手中的金线团。
这不是真正的金线,而是用魔法染上金色的植物纤维,又细又韧。
它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让他忍不住想到……疯修士。
等等,疯修士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
仔细想想,疯修士第一桩有记录的案子,正是在711年的8月被发现。
前脚不朽教堂毁灭,神选者名义上死在了火灾里。
一个月后,强悍而神秘的疯修士便出现在了公众视野。
【溯着命运之河,身影回归葡萄丰收的土地。
】
自己回到过去前,疯修士刚好与乐土一同在葡萄领附近亮相。
回到过去后,唯一的知情者在售卖金线团。
这会不会太巧了点?
不不,说得通。
疯修士一直在狩猎永恒教会高层,没有对永恒教会的了解,他做不到这样天衣无缝。
他的家人被生命神殿展示给民众,于是他也把那些装饰过的尸体展示给生命神殿。
……这样确实说得通!
克里姆森攥紧那个金线团,这一定是神的启示,他的主赠予他阿里阿德涅之线。
云姝,一个聪慧异常的官家小姐,在朝政风云中骤然失去双亲,努力支撑门户,跟随一位神医飘摇江湖数年之久,深刻认识社会现实。乱世之中她坚守本心,寻觅爱情,一步步走向权力的顶峰!用她的生命告诉世人女人的一生都能做些什么?!...
盛誉深爱一个姑娘,爱了整个岁月。爱她天真烂漫机灵狡黠,更爱她的骄傲与偏执坚强与阳光。...
敲萌敲可爱的小萝莉VS腹黑霸道的总裁大叔。大晚上站在阳台乘凉,被一条从天而降的胖次砸到脸,阮星辰将罪魁祸首拉进了警察局。男人拿出支票,薄唇轻启私了。好吧,被胖次砸一下,十万块钱轻松到手,这是好事。随后就其他赔偿事宜,男人再次丢出一张支票,只摸了一边,五万。阮星辰才明白,原来在男人眼中,欧派是分单双的。后来,阮星辰发现怪大叔他不仅是个三十多岁的老光棍,还是某跨国企业的大总裁。再后来,她陷入困境,总裁大叔向她抛出了橄榄枝。和我结婚,钱随便花,卡随便刷,坏人我替你收拾。条件太过诱人,于...
实习医生江帆,打针不会,号脉不懂,抓药不通,却能治百病,靠的是神奇的茅山符咒。...
留学归来,交往三年的男友步入婚姻的礼堂,新娘却不是她!那一天,陆景深从天而降,温柔地搂着她一同目睹这场盛世婚礼化为泡沫!我需要一位太太,而你需要我去拯救洛氏,各取所需。洛氏危难之际,她别无选择,成为了云城人人惊羡的陆太太。他和她之间本该是最单纯的利益联姻,她有念念不忘的初恋,他有藏在心间的旧爱,她却渐渐迷...
兵之王者,兵王也是王。当他触碰王冠,无尽的凶险来袭。为抛头颅洒热血的兄弟,为心甘情愿与他忠贞不渝的女人。他再次握紧拳头,踏平荆棘,拼向王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