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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路黑,刚刚差点摔了一跤,簪子滑了出去,明天再去找。”
温摇道,“再让人多准备些水,我要沐浴。”
羽苓“哦”
了一声,眼尖的发现了温摇手中鸡蛋大的一颗夜明珠,好奇的道:“小姐,这珠子是怎么来的?”
“在祠堂里看到的,就拿了过来。”
温摇有些疲倦,“快去吧,羽苓。”
羽苓又瞅到了温摇袖子上的血迹,大惊失色:“怎么会有血?小姐,您刚刚摔伤了吗?”
“……”
是她把那个流氓给咬伤的。
温摇眉头一皱:“没有,袖子太长,不小心碰到了什么脏东西。”
羽苓伺候温摇多年,已经觉出了不对,但温摇不说,她也不敢再追问,就去准备了浴桶。
温摇把今天的衣服都扔了,至于那颗夜明珠,她本来气得想把这颗珠子给敲碎。
可想了想,夜色太深,她没怎么看清那个非礼她的登徒子,这颗夜明珠,说不定能成为一个线索。
那个男子,要么是偷溜进来的,要么是光明正大的被请进来的。
温摇回想了一番细节,心中大致有了个数。
应该是父亲或者兄长的朋友,还得是个位高权重,常居高位的。
不然,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掏出个夜明珠扔给温摇照明。
第二天,温摇早上去母亲那里问安时,温夫人把昨天晋王刘遇造访的消息告诉了温摇。
温摇抬眸:“娘,晋王有多高?长得如何?”
温夫人回想了一番:“娘也没有仔细看,应该和你父亲差不多高,娘也见过不少清俊的年轻人,可像晋王这般好看的,倒是头一次见。”
温摇想起昨晚惊鸿一瞥,垂了眼睫毛,又道:“摇摇可是听说,如今京城中好多公子哥儿都是爱打扮的,也学着女子涂一脸的脂粉扮俏,也有玉佩珠宝缀满衣服的,更有甚者,身上也会熏各种各样恼人的香气,不知晋王是不是这样的人。”
“他可不是,娘的鼻子可灵得很,晋王的身上只有浅淡的檀木香,他长得那么好看,压根不用乱七八糟的打扮,只是一身白袍就够惹眼的了。”
温夫人想了想,又道,“你父亲说,晋王不是寻常的男子,是可以托付终身的。”
温摇的脸色微微一变。
她已经确定了,昨天调戏她的那个混账就是晋王刘遇。
也不知刘遇给她母亲下了什么迷汤,原本温夫人是不同意这门婚事的,如今居然对他赞不绝口。
等到了下午,晋王府那边送来了好些东西,有给温夫人,安国侯的,也有给温瀚,温娆,温箫的。
自然也有给温摇的。
寻常的珍珠宝石都难以入了温摇的眼睛,她正要挥手让羽苓把东西拿下去,羽苓突然道:“小姐,这支簪子和您昨天丢的那支很相似呢。”
温摇眸色一沉:“让我看看。”
的确是一模一样,不过并不是同一支。
她丢掉的那支如今还在晋王的手中把玩。
羽苓看着温摇的脸色,笑道:“这玉比您原来那支更好一些,晋王还送了满满一匣子红宝石,全都是极品鸽血红,比当初宋王给的手串珍贵多了。
传话的人说,我们给您做鞋子衣服时,用鸽血石装饰最好看了。
小姐,晋王倒也好笑的很,谁会那么奢侈,把宝石镶嵌在鞋子上。”
温摇想起昨晚刘遇说的那些混账话,想起他大言不惭让自己叫他“夫君”
,越看手中的簪子越觉得刺眼。
她把簪子扔到了捧盘中:“明明一点都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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