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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儿,我今天在你家见识到了好东西。
好东西不分享,你藏私啊!”
张晨说着就举起一条十分漂亮的金枪鱼。
“金枪鱼?”
许世之书纳闷儿。
这种鱼是他家常客,并不稀奇。
看着许世之书不解,张晨看向沉默的男人。
“还记得我跟你说过马爸爸耗资竞拍的蓝鳍金枪鱼吗?以我的见识,这条我看着可不止68公斤。
是吧向总?”
“嗯。”
向聿錾只点了一下头。
“我们老板娘喜欢吃,老板自那之后就常年备着。
要不是两人都忙得不可开交,应该能经常吃到。”
嘴替关键时刻是不会掉链子的。
“你怎么知道之书喜欢吃?”
像这类高档食材,她们一般不会买。
仅有的一次是因为在餐厅误点了,等支付账单时好一阵心惊肉跳。
明志义在旁边没说话,当然是亲眼目睹了自家老板娘被同事欺骗,点了份价格相当昂贵的金枪鱼,倒不是老板娘吃不起,根据她平时的消费水平,是很少会买相当于自己一个月工资的食物。
只有他看清了整个过程,当时不是误点餐,是老板娘的一个同事故意诱导她们点的。
但是没想到许世之书仅仅皱眉了一下下就翻篇了,没有追究的意思。
以许世之书的个性是不允许自己被人当傻子的。
地低成海,人低为王。
明志义认为许世之书之所以能够成为向夫人,这个内在气质是跟自己老板如出一辙。
正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明志义当时和自家老板就在那家餐厅的包间,只不过正好被人听到了她们的对话全过程然后转述给了他,倒是没想到别人眼中的“傻瓜”
竟然是老板娘。
明志义当时看了看老板的脸色,分辨不出丝毫异样,还有点奇怪。
老板这么大度?!
有点出人意料,吃闷亏可不是他老板的作风。
果不其然。
几天后,这位自作聪明的同事也被人摆了一道,损失惨重,当然这事儿没人追溯到向聿錾身上。
那同事也自认倒霉,根本没多想,毕竟自己也知道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的。
对于许世之书来说,难得尝到美味的食物,虽然价位确实高了,但既然自己享受到了,也没有跟同事心生芥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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