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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远洲蒙上被子,偷偷撤了自己一个小嘴巴子。
都说好奇心害死猫,自己是真闲得慌。
明知是把地头蛇管成小蚯蚓的人,还随便看什么。
这回好了,彻底以身入局。
尽管只有一面之缘,但他已对陈熙南有了些粗浅的了解:
先思而后言,智慧;笑意不达眼,腹黑;讲话不看人,轻蔑;诚实不粉饰,自信。
有着极为敏锐的洞察力,对人性和事物的感受比一般人深。
而他的职业,显然又加剧了这种自觉——看进生命深处的人,总是会找到绝望。
也因为这份绝望,他身上的孤独感总是挥之不去。
坐在段立轩身旁,瘫得像一条藤蔓,紧紧缠绕着树干。
或许对他来说,那已不仅是一个爱人,更像是他扎在人世间的根。
这样的一个人,做事是不择手段的。
他会选这种‘上不得台面’,甚至可以说是‘鄙俗’的方式来敲打自己。
除了宣誓主权,还有更为深层的目的。
余远洲闷在被子里,把心思翻来覆去地炒。
想来想去,觉得无非是要在自己和段立轩之间,留下一种不自在。
让你们今后只要一对面,就会回想起这一夜的尴尬。
让你们互相躲着,疏远,离开,甚至于都不敢直视对方的眼——
通透的一刹那,心里忽地就发起酸。
想他余远洲,一生最怕欠了别人。
欠人情尚不好还,欠感情该怎么还?三番五次地拒绝,不就是为了省一笔糊涂账,能好好地留住这个人?
说到底在这个凉薄的世上,一生能衬几个真心相待的朋友?等死了那天,葬礼上又有谁能完整说出谁的人生?
太少了。
太少了。
自己想要的,无非就是段立轩的一小片衣角。
悭吝的人啊,竟要把二哥整个没收走,连个做朋友的念想都不给留!
辗转反侧地乱想着,夜一点点地褪了色。
窗外的天,是冬季特有的孔雀蓝,冷得冰眼睛。
余远洲换好衣服,收拾干净房间。
坐在行李箱上,托着腮想要怎么装傻。
五点半,门被敲响。
余远洲应了一声,起身去开。
就见陈熙南站在面前,穿了一件珍珠绒的白毛衣。
周身萦绕着牙膏的凛冽清香,像昨晚天上挂的半扇月亮。
“早上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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