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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脑寄存处:
【架空年代!
空年代!
年代!
代……
无脑小甜饼,男女主无误会~】
***
“妈,过两天羽衫不是要去相亲吗?让我去吧。”
“什么……丝丝你疯了!
你马上就要嫁给萧逸山啊,还跑去相什么亲?”
“可是我都没见过萧逸山,要不让羽衫去嫁吧,我跟她换就好了!”
……
姜羽衫有意识时候,耳边就听到这样一段对话。
她睁开眼睛,入眼的是陌生而又熟悉的地方,这里……是她出嫁前住的姜家,而她的床头则站着养母王亚梅,和她女儿姜丝丝。
等等,她这是……
重生了?
说话中的母女两个似乎都没注意到姜羽衫醒了。
“丝丝,那杜英凡是个刚返城的知青,一条腿还是坏的,虽然是想要准备考大学,但还不知道能不能考得上。
可萧逸山就不一样了,他可是个营长啊,嫁过去你能过上好日子。”
王亚梅着实是不能理解。
不太明白为什么一大早上起来,自家女儿突然就要抢着去相亲了,还要把这大好婚事让给姜羽衫那死丫头?
现在恢复高考了,知青返城的就很多了,暂时还分配不了工作,但就算能分到工作,那跟部队待遇能比吗?
“不是妈,你别小瞧人家知青啊,他们都是知识分子,头脑都很聪明的,说不定哪天就飞黄腾达了呢?再说了,媒婆说那腿不是回城的路上摔的吗?又不是真的断了,休养一段时间会好的。”
姜丝丝面上笑眯眯,内心却在妈卖批。
那萧逸山是个什么东西啊!
她上辈子巴巴跑过去,结果被他给安置在了部队外面,说家属院分配的房子住着不舒服,不想委屈她,她还就傻乎乎的信了。
后来她肚子大了,一个人在家总是想男人,便偷偷去部队找他,就看见他带着一个女人和孩子,其乐融融的,一看就是一家三口,当下给姜丝丝气的就直接早产了。
这事情一闹,所有人都骂她臭不要脸的小三,是个破坏军婚的狐狸精!
反观姜羽衫嫁给了那个瘸腿的返城知青杜英凡,谁能想到一个连大学都没考上的知青,竟然做起生意来,最后还直接成了香江首富,姜羽衫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首富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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