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说。
我的车在高速路上堵着,还有什么方法去沙溪吗?
格格从楼上走下来,看了看腕间的手表:镇中心有大巴,不过末班车刚走。
孟斯年在楼梯下方站着,站得笔直,他看着格格:还有别的方法吗?或许我可以在这个镇上找辆车?
我有车。
格格轻笑一下,脸颊的酒窝比她说话时更明显了。
孟斯年挑眉:你能开?
当然。
你有驾照?
当然。
你成年了?
格格这次没回答当然,只是从门边的五斗柜上拿起车钥匙晃了晃:因为成年了,所以有驾照,所以能开车,简单的逻辑问题。
孟斯年坐上格格的黄色smart两座车时才意识到刚刚他似乎被这个小女孩嘲笑了。
挺酷的小孩。
格格发动车子时,扭头看了他一眼:看着面熟,叔叔是明星吗?明星出门不都穿私服吗?这么正式,像赶着去结婚。
孟斯年觉得要收回之前那个想法,一点都不酷了,八卦!
这是今天第二次被人说面熟了,他从不知道自己竟然红到了偏远的西南小镇:赶着去上坟。
格格白皙的脸颊在蓬松的黑发的衬托下显得更小,漆黑的眼睛疑惑地看着他。
他并未开玩笑:一个朋友的忌日,所以今天必须到沙溪。
哦。
车子在夜幕降临前驶出小镇。
高速堵得跟丧尸围城似的,我走小路,可能有点颠簸。
格格伸手点开音乐,说道。
好,谢谢。
拥挤狭小的车厢内温度渐渐升高,外面的毛毛细雨还在下着。
孟斯年没法开窗,便伸手将西装外套脱了下来,我会付车费。
不用,格格的声音在音乐声中更显悦耳,刚拿驾照,就当练车了。
孟斯年解衬衫袖扣的手指一顿,半晌才道:格格小姐,我觉得我需要提醒你一下,作为一个新手,这个车速,有点过分了。
还好,我还能更快。
格格慢悠悠地回答完,踩了一下油门。
我的命非常值钱,这么说,你会收敛点吗?孟斯年想,这小孩不仅有点酷,还有点浪。
格格咯咯笑了两声:确实有听说你们明星的手啊脚啊都买几百万保险的。
我不是明星。
孟斯年说。
我确定在哪里见过你,这张脸。
格格瞥他一眼。
其实她想说,她确定见过他这张让人记忆犹新的帅脸,但这位大叔高高在上的气质让她并不想夸他。
说不定我比明星还厉害呢?他不是个喜欢与陌生人交谈的人,也不喜欢和别人说起自己。
但这个小女孩,却让他多说了两句。
靓丽的青春美少女,风骚放浪的小少妇。女杀手性感地在胯下屈服,还有美艳至极的情妇干啥呢?咳,没地方安排了,让她掌管咱们的国际军火公司吧。 完美气质美女在怀?当然不满足!还要收服动感女警,让她以身相许捏。不管熟女还是萝莉,统统让她们为我尖叫,啊哈!我就是终极兵王! 拥有过人身手和智慧的神秘部队兵王,在都市中会引起如何的轰动呢?...
一场最奢侈的婚礼,没想到却是爱人精心策划杀她的局!她是他被迫娶来冲喜的傻妃,看到她流着口水喊着皇帝哥哥他就恨不得一脚踹死她!却不知,她的另一个身份竟然是开赌场,设妓院,杀重官,劫官银,她视人命为草芥,圣旨为放P,却偏偏救他一命,偷了他那颗冰冷无情的帝王心!一封休书,傻妃摇身一变,气的他吐血女人,胆子不小,竟敢戏弄朕...
干物女是已经放弃恋爱,凡事都说这样最轻松的年轻女孩。主角的名字叫作安忆,她很喜欢安逸的生活。为了安逸的生活,穿越到平行世界的她,只能拿起画笔,赚取足够金钱供她死宅,等什么时候赚够了钱那就尽情地休刊吧。什么?无数粉丝读者暴动了?还破口大骂坑王之王?诶诶诶那该怎么办?什么嘛,原来只要爆照就可以平息读者的怨念...
...
这是一个一代兵皇被两个孤寡老人,出卖给极品女总裁后,拼命逃离苦海的励志故事!...
我叫花春。第一次给皇帝这样自我介绍的时候,她从他的脸上看见了天下最好看的笑容。可惜的是,这死面瘫一辈子也就只笑了这么一次。看电视剧的时候花春迷上了里头的一位丞相,觉得他长得帅又霸气。但是穿越过来她才知道,这丞相是个女的,而且和皇帝水火不相容。花春,一个二十多岁青春美少女,机缘巧合之下,莫名其妙地就穿上了男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