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h5_mainbody"
>
text-title-1"
>
第47章魔头嗜血
“臣在大理寺也见过不少大案,也审问过不少穷凶极恶的匪徒,但是手段这般残忍,影响这般恶劣的事情,还从未见过。”
“更可恶的是,他竟然跟臣同殿称臣,臣实在是羞于与此等衣冠禽兽为伍!”
王琼情绪越说越激动,羽绒服本身就热,一会儿的功夫,脑门子上出了一堆汗珠。
魏征在一旁看得真是羡慕,第一年轻真好,第二有装备真好,此时自己若是有那么一身羽绒服,自己肯定喷的陛下连北都找不到,哪里轮得到他一个年轻后生在此大放厥词。
人家罗云生是秦琼的侄子,是秦琼疯了,还是罗云生疯了,来个大刀砍活人,这等谣言,魏征根本就不信。
况且,罗氏是自己魏家酒酿的忠诚买家,魏征对这个“粗鲁”
的女人的教育子女的本事,还是颇为认可的。
李世民闻言,脸色甚是不善,对婶娘开肠破肚,这是极大的不孝。
大唐以孝治国,这种事情若是真的发生了,那真是极大的荒唐。
此事他之前也有所耳闻,但百骑司没给自己情报,实在是秦琼家里太穷,雇不起仆人,百骑司的人才安排不进去。
不过这件事情,李世民是不愿意相信的。
首先别说,秦琼跟罗家的关系,罗云生肯定不会干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来。
单单说秦琼的武力,估计秦琼一个手,能打死二十个罗云生。
他如何在秦府正大光明的干这种事情。
而且罗云生那小子自己见过,虽然懒惰一点,但是人很聪明,也很善良,没啥大理想,但却很踏实,是个干实事的人。
让他拿刀去砍他婶娘,这不贞观啊!
不过有些话,不能自己说,不然显得自己作为君主很不通情理。
李世民瞥了魏征一眼。
魏征悄无声息的指了指自己的衣服,哆嗦了两下,然后伸出了两根手指,朝李世民晃了晃。
家中发妻亦是没有羽绒服的呀。
五年前他被家族放弃,代替大哥入狱,落魄如狗。五年后他一手为医,一手持枪,穿过鲜血硝烟,重返都市!王者归来时,一怒九州震。为一人倾尽天下是喜欢,为一人放弃天下是爱。而我,除非白骨黄土,守你百岁无忧。...
他,是华国战神,经过无论奋战,却在几个月前,他突然被原来高家的掌舵人高老爷子接到了高家。指名他与自己的孙女结婚,入赘到高家。周锋,一个赘婿!那些人看不起他,却在一起流落荒岛上时,他成了他们的神话!...
新婚前夜遭渣男劈腿,她跑到酒吧,指着一个男人说你起来,和我跳舞。一夜春宵,他看着怀里的贪睡的小猫发誓这辈子只有她这一个女人。顾欣然,别以为我爱你,你就能胡作非为。不服来打我啊,反正你不舍得。遇上个难缠的小猫能怎么办?无所不能的柯家太子爷,也有让他搞不定的小东西。宠着呗,还能丢了咋地?饮鸩止渴,哪怕是毒药,也要尝个痛快。老公,我要亲亲抱抱举高高才不会生气。老婆别闹,我...
白月光化身红玫瑰,重生后的她热情地让他甘之如饴。...
七级进化者朱翊重生丧尸末世。有重生的先知先觉,朱翊和他的队伍会在进化的浪潮中取得怎样的成就呢?是封王万人敬仰,还是自强雄踞一方?(本书有进化,但是后期不会变成玄幻小说。)社会背景君主立宪制国家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