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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不要脸的那一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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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子岳用打火机点着纯白色的阿迪达斯运动鞋,程紫衣在一旁气得嘟着小嘴,只见这个牲口点着鞋子后还一脸的坏笑,嘴里还哼着:“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衣服破……”

“烧吧你就,小心烧焦你的猪爪!”

程紫衣狠狠地说道。

“我最喜欢吃猪蹄子了,烧焦后我会慢慢的自己消化,不劳你费心的。”

赵子岳眯着眼睛说道。

程紫衣这下真的是彻底无语了,论打架,自己打不过他,论斗嘴,自己根本占不了上风,这家伙整个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赵子也抽完最后一口烟,对着郎彪使了个眼神,又用手做了几个动作,郎彪点头会意,赵子岳弓起身子,右手一用力,带着火的阿迪达斯运动鞋如同炮弹一样向着二楼飞去,与此同时,郎彪一扬手,一把斑蝰蛇手枪旋转着向赵子岳飞来,他微微探出头,眼睛盯着二楼的窗户。

赵子岳伸出手看都没看就抓住了斑蝰蛇,眼睛却盯着郎彪。

“砰”

的一声枪响,带着火的运动鞋被子弹的冲击力一阻,就改变了飞行轨迹,赵子岳看到郎彪右手伸出三根手指,左手斑蝰蛇枪口指着中间的手指头,对着赵子岳点头。

做了一下深呼吸,赵子岳的身体暴起,手中斑蝰蛇连发,二楼办公室中间窗户上的残缺玻璃一片片粉碎,程紫衣吓得抱着头,身体颤抖,金黄色的弹壳在她的面前一颗颗滑落,如同一颗颗天边滑落的流星,绚烂而凄美。

汪凯刁哥和刚子三人缩在墙角里,吓得簌簌发抖,妈的,真倒霉,这他妈的可是真枪实弹啊!

像他们这样的大混混和小混混哪见过这种场面。

自己本来想找这群家伙帮忙对付赵子岳,可还没聊几句,蛤蟆就跑了上来,说是上次在芒果ktv打架时,牛b轰轰地把大家都放倒的那个小子来了,玩着电脑的胖家伙一听有乐子,立马就来了精神,主动要求下去帮助解决。

坐在窗口一身风衣的瘦高个和胡须花白的老人倒是很谨慎,等问明白了赵子岳的衣着、相貌,一致得出结论,来人就是大家同仇敌忾的赵子岳后,瘦高个安排胡须花白的老人从窗户上下去堵住正门,肥胖的豆虫去守楼梯口,他自己则从后窗户潜下去抄赵子岳的后路,狙击手壁虎负责在二楼掩护,就这样四人分头行动。

可是还没十分钟,胡须花白的老人就暴死在楼前,而狙击手也被一连串的子弹打成了筛子,死状惨不忍睹。

疯狗嘿嘿一笑,舔了舔带血的匕首,一脚把神父的尸体踢出去很远,神父的眼睛瞪得眼珠子都快流了出来,脖子上一条触目惊心的刀痕,鲜血不住向外流淌。

“作为一名杀手,你已经够优秀了,潜伏的也够专心了,但是,你忘了,永远不要把你的后背留给别人,所以你还是败了。”

疯狗一脸惋惜的说道。

豆虫拖着肥胖的身体从楼梯口撤了回来,边走边骂:“他娘的,放炮子也不给我说一声,我整个人都快成了烤猪了,不带这么整人的。”

“烤猪好啊!

我最喜欢吃烤猪肉了,猪头猪脚猪肝猪肾我都喜欢,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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