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014 金刚捣锥(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林成每天依旧是站桩,练拳。

在乡村生活中体会锤炼着太极拳。

当然形意拳也没放下。

依旧是每天勤练不辍。

形意拳易学难精。

太极拳难学难精。

难的不是动作,而是内在的精神。

形意拳打出速度来,内在的东西自然也就能带出来一部分。

而太极拳要在缓慢中提炼意境,纯是意念的修为,那好比精神上的修炼,就难的多了。

拳术动作好练,十天半月整套动作都能学全,在缓慢行拳中体会一种快捷的劲力传递就非常难了,动作缓慢,劲力传递却要一气呵成,毫无阻滞,动作缓慢却要意念深远。

邓家村生活很保守,民风很淳朴。

林成张然然等人的饭菜每天都是族长安排做好送过来。

林成依旧沉浸在太极的天地中。

猫走路的步伐就是太极步最好的参照,迈步如猫行,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猫的脚底有层肉垫子,走路寂然无声,平常人都很难察觉猫的到来。

又好像冬天的到来,平静的大湖,一望无际,却刚开始结冰,冰不是很硬,却刚好可以架住一个人的重量,这时你要是走在冰上是什么一种感觉?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生怕哪一步劲力用大,失足落水,所以每一步都是小心翼翼,轻起轻落。

这就是太极步的要点。

林成打完拳,闭着眼,静静的站着院子里体会刚才的劲道,内心平静,似是发生了件好事,却忘记了什么事,心里有种安静舒畅的感觉。

林成慢慢睁开眼,眼前一副悠然的乡村生活,人们生活节奏不快,却有奔头,人人脸上带着喜悦,与自己族人打着招呼。

招呼中有平静淡然,有大笑欢快。

人声中夹杂着一半声狗吠。

此时正值晚餐前,很多村民从菜园归来,采了新鲜的蔬菜做为今日的晚餐。

有的已经做上了饭,空气中似乎有香味传来。

林成抬头,晚霞中,静静的天空飘着几朵云彩,炊烟袅袅升起。

忽的一阵风,炊烟似乎四下逃散,微风过后,炊烟仍然向上,越散越开。

林成脑中忽的一闪:我能体会到别人的拳打来之力,我能不能像炊烟一样,体会到微风的这股力?我要是能体会微风的这股力,那大风天,我是不是就可以借着风力,日行千里?林成的这个闪念,促成了林成的西北之行,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林成就在拳中体会这股力,这股力很好感觉到,但是却很难用在拳中。

不难否认,林成的方向是对的,林成的师傅了尘真人已经从入微的境界迈入入虚了。

体会微风之力并借力,那是入虚的境界,林成一个刚踏入暗劲的小高手距离入微还差的太远太远。

武术的这个境界不是游戏,差一两个等级,彻夜通宵打怪升级。

武术中差了一两级,那就是天堑,可能一辈子都无法触及下一个境界。

不是你勤学苦练,辛苦打怪就能升级的。

那是一种自然而然的顿悟,你境界到了,你就体会了。

热门小说推荐
小美好江辰陈小希

小美好江辰陈小希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

诱妻入怀:前夫,请温柔楚洛寒

诱妻入怀:前夫,请温柔楚洛寒

王牌内科医生楚洛寒,结婚已有三年。却无人知道,她的丈夫就是江都第一豪门龙家大少人人闻风丧胆的枭爷。守了三年活寡,眼睁睁看着他和第三者的恩爱照片横扫荧屏,她笑了,龙枭,咱们离婚。曾经,他连正眼都不屑看她,但,呵!离婚?女人,你当我龙枭是什么?她刷刷签字,扔出婚戒,唔?一个被我使用过的工具罢了!很好!女人,你狂,看老子怎么把你抓回来!...

重生之仙御九天

重生之仙御九天

一代真君在亘天石的争夺中被斩杀,回到了千年之前十八岁的年纪。面临未婚妻的拒婚,家族的危机,皇权的打压。重生一世的炎昭真君,重铸九亘天脉统御天下,最终凌于九天。...

尖峰战神江唯林南烟

尖峰战神江唯林南烟

十五年前,他是豪门弃子,流落街头,一个小女孩把自己的糖果送给他。十五年后,他是东方第一战神,权财无双!王者归来,甘当大龄上门女婿,只为那一颗糖果的恩情,当我牵起你的手时,这天下,无人再敢欺负你。...

史上最强弃少

史上最强弃少

没钱被老婆嫌弃,失踪多年的父亲打电话过来,告诉自己居然是世界首富...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