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总不能一入了高雅的门槛就是无条件的好——如此立论,就是媚雅了。
人可以抱定了媚雅的态度,但你的感官马上就有不同意见,给你些罪受……
下一个例子我比较有把握——不是我俗,而是表演高雅音乐的人水平低所致。
这回是听巴赫的合唱曲,对曲子我没有意见,这可不是崇拜巴赫的大名,是我自己听出来的。
这回我对合唱队有点意见。
此事的起因是我老婆教了个中文班,班上有个学生是匹兹堡市业余乐团的圆号手,邀我们去听彩排,我们就去了。
虽不是正式演出,作为观众却不能马虎,因为根本就没有几个观众。
所以我认真打扮起来——穿上三件头的西服。
那件衣服的马甲有点瘦,但我老婆说,瘦衣服穿起来精神;所以我把吃牛肉吃胀的肚腩强箍了下去,导致自己的横膈膜上升了一寸,有点透不过气来。
就这样来到音乐学院的小礼堂,在前排正中入座。
等到幕启,见到合唱队,我就觉得出了误会:合唱队正中站了一位极熟的老太太。
我在好几个课里和她同学——此人没有八十,也有七十五——我记得她是受了美国政府一项“老年人重返课堂”
项目的资助,书念得不好,但教授总让她及格,我对此倒也没有什么意见。
看来她又在音乐系混了一门课,和同学一起来演唱。
很不幸的是,人老了,念书的器官会退化,歌唱的器官更会退化,这歌大概也唱不好。
但既然来了,就冲这位熟识的老人,也得把这个音乐会听好——我们是有这种媚雅的决心的。
说句良心话,业余乐团的水平是可以的,起码没走调;合唱队里领唱的先生水平也很高。
及至轮到女声部开唱,那位熟识的老太按西洋唱法的要求把嘴张圆,放声高歌“亚美路亚”
,才半声,眼见得她的假牙就从口中飞了出来,在空中一张一合,作要咬人状,飞过了乐池,飞过我们头顶,落向脑后第三排;耳听得“亚美路亚”
变成了一声“扑”
!
在此庄重的场合,唱着颂圣的歌曲,虽然没假牙口不关风,老太太也不便立即退场,瘪着嘴假作歌唱,其状十分古怪……请相信,我坐在那里很严肃地把这一幕听完了,才微笑着鼓掌。
所有狂野粗俗的笑都被我咽到肚子里;结果把内脏都震成了碎片。
此后三个月,经常咳出一片肺或是一片肝。
但因为当时年轻,身体好,居然也没死。
笔者行文至此,就拟结束。
我的结论是:媚雅这件事是有的,而且对俗人来说,有更大的害处。
*载于1996年第2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
作者要老不老的经典小说怪医圣手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一个表面身份为农村赤脚医生的王云霄入赘宜都市豪门吴玉家里三年,在这三年中不显山露水。然而,在离婚日期到的头一天,两次救到同样到平安镇扫墓的程老夫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救人除魔,逐渐走上了他人生的巅峰...
身披无数马甲的高智商少女,重生到四岁小团子的身上,被临城首富家收养。不但有了温柔爱笑的大总裁爸比,还有了又A又飒的大明星妈咪,同时附赠四个人嫌狗厌的哥哥。最开始的时候,四个哥哥一脸嫌弃妹妹,那是什么鬼?肯定又丑又爱哭!女孩子什么的最麻烦了,不要不要,赶紧丢掉。后来的后来,四个哥哥争风吃醋妹妹,过来给二哥亲亲。四哥抱抱。大哥举高高。三哥一脸委屈,妹妹,我还是不是你最爱的哥哥了?只要妹妹有笑颜,哥哥们上可九天揽月,下可五洋捉鳖。再后来,家里闯入一匹狼崽子,各种想把他们的宝贝妹妹叼回家,四个哥哥蜂拥而上,一顿胖揍,就连刚长牙的弟弟都凶巴巴的露出了小乳牙,抢我姐姐,咬始你~...
为了还债,我爹把我嫁给一个包工头的女儿,没想到,去的当天,我就发现她的一个惊天大秘密,她居然和别的男人...
苏浩本来想在奇迹里面玩一个刺客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最终选择了猎人,做一个近战强悍远程牛逼宠物逆天的猎人,原因无他,只是因为他从车祸的昏迷之中醒来以后,不仅记起了自己昏迷之前的车祸,记起了自己的爱犬米莎,还记起了一件可怕的事情踏上百兽之王基洛尔的道路,成为统御众兽的新兽王吧!...
我的双眼有异能字数2285004少年叶枫遭人陷害,双眼意外获得神奇异能。赌石,我一眼就可看穿鉴宝,只要一个意念就能得到结果美女,老子集中精力就能咳咳,别误会,咱这是在治病!少年崛起玩转花花都市,美人多娇成就英雄无敌。...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