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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的话想都不敢想,毕竟他还打断了前主人三根肋骨。
既然分工明确,那接下来就要正式定下明日才艺表演的项目了。
对此,厌西楼也有重要讲话发表:“同样的时间里,别人如果只表演一个,而我能表演三个,那大家肯定都看我了,我的票数必定最多!”
鹿雁觉得厌西楼说得很对,逻辑满分。
蔺雀竟然觉得这话说得好像没有错。
一直沉默的富贵很好奇:“他究竟要表演什么!
?”
厌西楼已经又坐了回去,一副老大的样子,鹿雁站在他旁边给他捏肩,此时他拿出了那本《我靠这招才艺征服无情道剑尊》,只翻开看了一眼,他白眼飞得上天。
鹿雁忍不住好奇凑过去,厌西楼已经直接把那书往地上一丢,气道:“骗钱的!”
蔺雀把书捡了起来,翻开第一页看了两眼,上面第一行写着——“剑修永远只能被更强的剑修征服,他们油盐不进,不懂风情,木鱼脑袋,只能以暴力制服,打就对了。”
除了这一行字外,其他都是空白的。
书是他挑的……
蔺雀抬头就对上了厌西楼和鹿雁两双指控他的眼神,压力让他情不自禁说出:“阿雀会把钱再赚回来的!”
厌西楼这才把恶狠狠的目光收了回来,然后翻开第三本《一个时辰内学会让男人爱不释手的手艺》。
这本书是一本包含图画和文字的书。
厌西楼看了两眼,同样眉头皱起,嗤笑一声,“男人爱不释手的手艺怎么就是这个了?”
鹿雁是站着的,厌西楼是坐着的,所以她忍不住弯下腰来去看。
她看到书上写着——合欢宗独门绝技七十二式之简化版本。
厌西楼哼了一声,道:“正经人谁会喜欢合欢宗的东西!
?一看就上不了台面!”
他直接丢了,蔺雀在一旁赶紧接住,打开看了一眼后,觉得这书上所写的原本就对于前主人来说太难了一点。
厌西楼心情不悦地打开了第四本《九十九个杂技一学就会》,翻看了两眼,神色很是震惊,他非常满意地将这书往桌上一拍:“今晚上就学这个了!”
蔺雀沉默地站在一旁,想象了一下前主人翻跟头时自己站在旁边开屏的样子。
光是想象就好美丽,三生三世恐怕都难以忘怀。
希望前主人这辈子都不会恢复记忆,这样的话,一辈子虽然长,但也就这么快乐地过下去了。
鹿雁回忆了一下厌西楼翻跟头的灵活模样,觉得这一次争霸花皇大赛他们一定是第一!
三个人,准确地说是鹿雁和厌西楼两个人凑在一起决定了明天的才艺表演,并且让蔺雀出去买明天用得到的道具。
蔺雀想了想,问道:“是不是还要再买两身前主人可以穿的女装?”
厌西楼就用一种‘你真不懂得节约’的神色看他,道:“你不是孔雀吗?难道不会把衣服改大一点吗?”
蔺雀:“……”
他也不知道孔雀为什么就要会改衣服的,但他决定不多废话,出去买道具,顺便透个气缓解一下这两天受到的惊吓!
鹿雁等蔺雀一走,立刻就问厌西楼:“恩人,你失忆这件事怎么回事啊?”
厌西楼本来话说得多了,有些口渴地拿起茶喝了一口,听到鹿雁这一句,一口茶差点噎到:“咳咳,咳咳,咳咳!”
鹿雁赶紧给他拍背,她弯着腰,声音就从厌西楼耳旁传过来:“恩人你怎么了记?”
厌西楼咳得脸颊涨红,还没看鹿雁就微微侧身抓住了她拍自己背的手,莫名急道:“不是什么大事。”
结果因为鹿雁本来就是微弯腰前倾着身体的,冷不丁被他这么着急慌忙地一拽,整个身体都往前扑去。
厌西楼赶忙伸手拦住她的腰又将她拽了回来,惯性作用,鹿雁一屁股就坐在厌西楼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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