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一章 伏击(第2页)

这才是司马家的手段吧?布千帆终于感受到一点威胁,但是脸上依旧是云淡风轻。

这个背着长剑的家伙,看起来年纪比布千帆大上一些,但也算是年轻,不过一身的修为却让布千帆有些高看。

轮盘境界巅峰!

比他布千帆还要高出不少,而且修为极其坚实,比刚才的黑脸军汉厉害数倍。

这个背着长剑的男子也感受到了布千帆身上的气势,原本听过司马家的描述,还有些不相信,但是此刻布千帆就在眼前,他却不得不信。

布千帆的实力,甚至比之前司马家的描述还要厉害不少,这让长剑男子有些气恼,但是却绝不会因为布千帆实力有了变化就放弃这一次的报酬。

“唰!”

一道寒光闪过,这长剑男子竟然二话不说直接动手。

布千帆立刻感受到一阵阴冷的剑气,很显然,这个长剑男子的剑术已经达到了相当不错的境界。

这才有点意思!

布千帆依旧没有挪动脚步,右手就这么轻轻抬起,然后一柄锋利的长剑立刻就劈在了布千帆的手臂上。

“啊!”

远处传来一阵惊呼,谁都没想到布千帆竟然会用肉身去抵挡住这长剑的劈砍!

但是更让所有人都震惊的是,这如此凶悍恐怖的一剑,竟然真的被布千帆用手臂挡住了。

那些实力低微的普通人自然看不出任何的门道,只以为布千帆手臂上有着什么厉害的护具,但是实际上布千帆的手臂上除了一层单薄的外套,没有任何的护具。

布千帆眼中寒光一闪,下一刻,这个抽剑攻来的男子竟然直接一个闪身消失在布千帆面前,退后了整整十丈远。

目光不经意间扫过自己手中的长剑,随即瞳孔猛然一缩,这长剑男子竟然发现自己数万灵石购买的极品零件竟然出现了一个缺口。

这个该死的混蛋!

长剑男子内心又惊又怒,但是对于布千帆的忌惮却越发严重。

这个小子的实力怎会如此厉害,而且他到底修炼了怎样的功法,为何能够仅仅凭借一些风气就挡住了自己的凌厉一击!

甚至还将灵剑给破开一个缺口!

虽然这个长剑男子仅仅跟布千帆交手一招,但是也得到了许多的信息,只不过这些信息累加在一起,反而让长剑男子更加惊疑不定。

看来今天想要全身而退,怕是不可能了,这个混蛋的实力确实非常恐怖,而且年纪还如此之轻!

一旦等他再修炼几年,自己怕是根本不是他的一合之敌,所以今天必须要将他留下!

长剑男子已经决意要将布千帆击杀,哪怕是需要付出一些代价。

“唰!”

剑光再次闪烁,长剑男子手中的长剑直接飞出,然后朝着布千帆的胸口刺去。

布千帆眉角微微变化,倒是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还掌握了御剑之术,看来倒是有点背景!

御剑术并非一般的散修就能掌握,而且非天赋高超者不能学!

可以想想没这个长剑男子也定然不是一个无名之辈。

热门小说推荐
小美好江辰陈小希

小美好江辰陈小希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

诱妻入怀:前夫,请温柔楚洛寒

诱妻入怀:前夫,请温柔楚洛寒

王牌内科医生楚洛寒,结婚已有三年。却无人知道,她的丈夫就是江都第一豪门龙家大少人人闻风丧胆的枭爷。守了三年活寡,眼睁睁看着他和第三者的恩爱照片横扫荧屏,她笑了,龙枭,咱们离婚。曾经,他连正眼都不屑看她,但,呵!离婚?女人,你当我龙枭是什么?她刷刷签字,扔出婚戒,唔?一个被我使用过的工具罢了!很好!女人,你狂,看老子怎么把你抓回来!...

重生之仙御九天

重生之仙御九天

一代真君在亘天石的争夺中被斩杀,回到了千年之前十八岁的年纪。面临未婚妻的拒婚,家族的危机,皇权的打压。重生一世的炎昭真君,重铸九亘天脉统御天下,最终凌于九天。...

尖峰战神江唯林南烟

尖峰战神江唯林南烟

十五年前,他是豪门弃子,流落街头,一个小女孩把自己的糖果送给他。十五年后,他是东方第一战神,权财无双!王者归来,甘当大龄上门女婿,只为那一颗糖果的恩情,当我牵起你的手时,这天下,无人再敢欺负你。...

史上最强弃少

史上最强弃少

没钱被老婆嫌弃,失踪多年的父亲打电话过来,告诉自己居然是世界首富...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