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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欢侧着头在看他,因为这个角度的关系,让他的动作看起来像一只歪头杀猫咪。
郑勉目光聚焦了一些,耳尖的那一点红猛地一下,蔓延到了脸颊上。
他说话都开始结巴了,“你,你好,好看的,我我,额……你比叶倾昼好看。”
叶倾昼当然也好看,但他是气质超越了容貌的类型。
叶永欢就不同了,叶永欢是绝对的精致眉眼,容易让人第一眼就惊艳,但他美貌锋利,多看几眼,会让人自惭形秽。
简单来说,叶倾昼是让人想靠近想拥抱的冷漠神明,容易让人疯狂。
叶永欢就是看上去就是外表艳丽却自带剧毒的毒物,让人觉得危险。
用娱乐圈的话来形容的话,那就是他这种程度的美貌,只能演女二。
现在他俩都还没长开,要是等成年长开了,那不得迷死多少人啊……
郑勉家是搞影视产业的,他之前就想着,要是叶倾昼不是叶家少爷,他就把他拐去娱乐圈,毕竟他这一挂,真的是仙男形象,受众特别广,可以说是男女老少通吃!
但现在经叶永欢这么一提醒,他又觉得自己思想狭隘了——现在都什么时代了!
浓颜系大美人为什么不能做主角!
他对自己的事业突然有了新的想法和认知!
叶永欢不知道现在的郑勉打叶倾昼什么主意,还在追问,“我好看,那你为什么不看我。”
郑勉回过神,“我看免疫了吧。”
今天之前,他竟然完全没有意识到叶永欢的美貌,这也太离谱了,亏他还是要进军娱乐圈儿的人。
这回答,把叶永欢整无语了,瞪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时候一只大手突然罩住他的头顶,微微一用力,把他侧着的脑袋转了过去。
冷冷清清高岭之花站在他另一侧,垂着眼睑神情冷淡的看着他,“那边两个水杯,你要带哪一个?”
叶永欢顺着叶倾昼指的方向看了过去,两个外形一模一样,只是容量不同而已两个杯子被摆在桌上。
叶永欢郁闷的理了理自己的头发,不解道,“你直接问我带大的还是小的不就完了,拧我脑袋做什么?”
叶倾昼微笑,“帮你运动一下脖颈,太长时间朝着某一个方向,我怕你偏瘫。”
“……我谢谢你。”
三人一起出了门,跟叶夫人说要去吃饭唱歌。
年轻人的局确实也差不多都是这些玩意儿,只不过他们圈子都是些富二代,看似普通的局花样也会多些。
叶倾昼穿了一件薄款冲锋衣,领子拉起来能完全挡住脖子,鞋子是一双高帮登山靴,整个人又被拔高拉长一节,看上去又酷又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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