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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闯营以前也拥有过,甚至在李自成死后。
闯营的余部要是全都联合在一起的话,也能够凑出十五万可战之兵的。
但是孙可望一年多以前才刚刚经历了交水之战,只带着三四万兵马遁入了广西。
不到一年时间,他却能拥有十五万披甲精兵,这如何不令人惊讶!
“国主大才,果然非我等能比!”
李来亨叹气道:
“想当初,国主向朝廷请封秦王,高叔父还颇为不满,认为国主麾下不过区区数万乌合之众而已,我忠贞营的两万精兵足以相当!”
“哪曾想,等到我等抵达夔东之时,西营将士北上四川、南下广西、东征湖广,出动的兵马竟然足足有二十万之众!”
“而现在,国主带着三四万西营弟兄,转入两广,一年时间竟然又拉起了十五万披甲精兵!”
“国主之能,真是令我等汗颜!”
李来亨等下唏嘘不已,大为佩服。
孙可望请封秦王之事,不止是南明朝廷内部的人反对。
高一功和忠贞营诸将也颇为不满。
因为闯营联明抗清以来,最高者不过受封公爵。
而孙可望却要求秦王之爵,想要获得秦王封号,确立其在西营内部的张献忠地位。
张献忠当初也是秦王之爵,正所谓先秦王扫荡中土。
孙可望也是想要获取秦王之爵,彻底取代他义父在西营中的地位。
当然高一功等地之所以强力反对,并不仅仅是因为不想被西营压一头。
更重要的原因是误判了西营当时的实力。
在高一功等人看来,孙可望四兄弟能够在云南搞出几万人马就已经不错了。
毕竟云南那是什么地方?能搞出什么大动静来?
正所谓:两家兵马,彼此相知,足以相当!
在高一功看来,西营的实力顶多和自己一个样。
既然都一个样了,那么凭什么我是公爵,你却要秦王之爵?
当然,后面西营的二十万兵马拉出来后,闯营诸将就没什么话说了。
“哈哈,小老虎你言重了。”
孙可望微微一笑,随后话锋一转。
“只是话虽如此,我这个国主在湖南的兵马不过区区十镇而已。”
“这十万驾前精锐中,被我从云贵带出来的老兄弟不过三万人,其余的都是从两广招募的新兵。”
“而多尼之兵,足足有三万余满蒙八旗,再加上汉八旗的伪鞑子,和洪承畴麾下的绿营兵马。”
“以我大西一家之力,只怕是难以抵挡。”
孙可望假装叹息道:“满蒙兵乃是真鞑,此乃大清之兵,汉八旗和绿营兵乃是伪鞑,此乃当初剿灭我西顺两家的大明之兵!”
“这大清和大明联手,若是我大西一家相迎,只怕是力有不逮!”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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