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莫里森跟凯里维斯将狼跟骷髅都召唤出来,让召唤物们远远的压阵,然后,接下来就等着他两的表现!
贝姆作为一个以速度见长的刺客,第一时间就瞬间冲了出去,向着面前最近的一只僵尸就扑了过去。
手里面的匕首寒光一闪,第一只僵尸还没有反应过来呢,便被他砍中脑袋,光荣的化成了经验,还有两枚金币。
虽然这个斩杀看起来很帅,而且也很聪明,知道对僵尸要执行一击必杀。
但是,这并不代表着贝姆有战斗天赋,相反因为他的这次选择,匕首卡在了那只僵尸的脑袋里不能立刻拔出,他自己反倒无法及时脱战,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这就是贝姆目前为止最大的问题,只能按着自己的本能来砍怪,往往是哪个怪离他最近,他就会优先攻击哪个!
而在莫里森的理解里,应该是那种,不鸣则已,但找到机会就是必杀一击,然后远遁千里。
尽管这个世界的刺客,与莫里森的理解有一些偏差,但是不管你是哪一系,必须做到成为一个机会主义者。
贝姆今天的运气显然不错,第一下就凭借着自己最拿手的技巧,把第一个僵尸斩落在地。
不过也吸引过来的其他三个僵尸,那三个僵尸就这样慢慢的向他保卫过来,不过他也不是孤身一人。
“哈!”
随着一声大喝,巴赫竟然持盾,以自己身体素质快速的向前冲刺,就好像圣骑士的冲锋一样。
猛地借着这股冲击的威势,将离贝姆最近的一只僵尸撞飞出去,那只僵尸就好像被一辆现代的大卡车撞飞一样。
浑身各处,在这撞飞的途中,无一完好,一直到飞出去十几米才落地。
贝姆缓过一口气,立马不管第一只僵尸,蹲下来躲过一击僵尸爪子的袭击,同时抽出腿间的备用匕首,向前一划。
那只抓向他的僵尸,没有什么反抗,就被划伤了腿,最关键的是因为这次受伤,摔倒在地。
原本贝姆是准备补上一刀结果它,但看到另一边的巴赫撞翻了第一只僵尸之后,被最后一只僵尸抓住机会猛攻,把这个因为刚刚强行的冲锋,身体开始处在一个僵直的状态,只能举盾一直的被动防守。
我放弃了对倒在地上那只僵尸的补刀,而是一个快速的绕后,想要一匕首砍翻最后一只僵尸。
但是就在匕首砍到僵尸的时候,却出现了变故,僵尸被砍倒的画面并没有出现。
反而是随着“叮!”
的一声响,贝姆的匕首在跟那只僵尸相接触的时候,传来了一阵金铁交鸣的刺耳声音。
那只僵尸也很快反应过来,已远比普通僵尸快得多的速度,回身一爪子打在贝姆的身上。
好在贝姆身手灵活,这才堪堪躲过,“我去,这是个什么情况?”
看着这只僵尸,竟然没有倒,远处莫里森的眉头不禁皱了起来:看来随着不断深入,这只僵尸竟然比普通的精英僵尸还要强大。
在莫里森对其使用了自然感知之后,倒在地上的三只都是普通僵尸,最后的那只僵尸竟然是一只领主级别,没做领主级僵尸。
(就是在精英僵尸的基础上,这只僵尸多了一些有如装备一般的特性。
)
就像眼前这只僵尸,播出的特性是坚硬跟猛扑,所以以它大多数的表皮都像钢铁一样坚硬。
...
...
一个孤儿,为了保护自己所想保护的人,从小立志要成为一名魔法师,可是在元素检测是竟然是光与暗的结合体,可是主角没有放弃,那么主角将如何打破这一规律,让光与暗共存,怎么走上魔法的巅峰,请观看我的小说法魔至尊。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想写一部自己喜欢的小说,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支持。谢谢...
唐氏的继承人唐墨斯文绅士,矜贵雅痞,对女人看似多情,实则很是无情 朋友都知道他从不谈恋爱,更别说带女人回家 后来大家震惊地发现唐墨的家里居然藏了个明眸皓齿乖顺温软的萌妹子 众好友纷纷八卦女朋友还是未婚妻? 唐墨却慢条斯理地否认说都不是。只是受人之托,帮忙照顾而已。 听说唐墨喜欢小鸟依人温软可爱的小仙女 颜诗就遮住性感的小蛮腰,拉直撩人的大波浪,每天对他装乖扮软,拼命展示自己有多萌 有次唐墨出差,颜诗就放飞了自我 和朋友在家里吃着火锅喝啤酒,一边猜拳一边浪 浪着浪着,就发现唐墨...
你是不是瞧不起我?还是你根本不行?目光落在牛郎的身下,她嘲讽道。牛郎被刺激到了,行不行试一下不就知道了。男友背着她跟妹妹在床上鬼混,一气之下砸破了男友的脑袋,直接分手。伤心欲绝的她跑去酒吧买醉,勾搭上一个极其冷酷又帅气的牛郎先生,花了三千块买了他一夜。后来才知他是公司的总裁,同时还是前男友的叔叔。他逼近她,眼里闪着阴森的暗芒,怎么,不认识我了?她缩在角落,你怎么会在这里?你跟踪我?他捏起她的下巴,三千块就想买我,你也太瞧得起我了。...
六年深爱,她却眼睁睁的看着盛寒深娶了另外一个女人。孟初夏以为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忍痛放手,可是没有想到所有的一切才刚刚开始。被囚禁,被折磨,无论如何他都不肯放她走。你是我的女人,孟初夏,这辈子你躲不掉,也逃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