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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微微回神,点了点头。
沈篱要了咖啡,我要了花茶,沈篱笑着看我:“你还是不喝咖啡?”
我摇头:“怎么可能,在国外总是要会喝的。
只是从来没喜欢过而已。”
沈篱点点头:“不喜欢不要勉强。”
“对了,现在说一句‘恭喜结婚’,希望不算晚,”
我放下茶杯,“不过也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才吃得住你。”
沈篱却是兴致缺缺的样子:“别提了,他也吃不住我,我也吃不住他。”
我皱了皱眉,不理解沈篱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是也不再多问,点头:“去西藏玩的怎么样?”
“还不错,不过我没挑好时间,我刚去的时候正好是暑假,就看见人头攒动了,高原反应又厉害……”
沈篱拖着腮帮说,“那感觉,就好像婚姻,你没进去的时候,对其充满向往,你真正去了,才后悔莫及。”
我失笑:“你的比喻还是这么犀利。”
沈篱撇了撇嘴:“这都是生活的切实教训。”
“什么样的教训能让你如此心灰意冷?”
我调侃她,“眉头都纠在一起了。”
沈篱叹了口气:“其实告诉你也没什么,只是家丑不好外扬啊外扬……”
顿了顿,她说:“一开始刚结婚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收心,有时候无聊了就跑去夜店玩——我们以前还是在夜店认识的呢!
结果结婚之后我去那里玩一下子,他就立刻摆臭脸。
我还和他吵了几次,后来我想吧,既然是要过一辈子,总这样也不是个办法,所以就渐渐的减少去的次数,结果,嘿……他居然开始夜不归宿了!”
我一头的黑线:“你们两个就这样折腾来折腾去的?”
“什么呐,不止一个人跟我说看见他和别的女人出入一些场合了。
我都装傻没说,结果我隔了一个月,第一次去了一下夜店,他反倒又说起我来。
我气不过,就跑去西藏了——整整三个月,他愣是一个电话都没打!”
沈篱用手扇了扇自己的脸:“我算是明白了,我跟他结婚两年,现在是棉婚时期,棉婚,软坨坨的,一扯就散,还能指望什么?先这么处着吧,等挨成皮革婚,有点韧性再说。”
我笑了笑:“你能这么想也好,我听踏踏说了,你俩都是风流惯了的人,结婚本身就是对彼此最大的妥协和考验,别轻易分。”
沈篱点头:“嗯。”
电视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转成了一个娱乐台,女主持人正用带点嗲的声音说:“日前人气歌王陆亚卓因意外而导致腿骨折……”
我听得真切,一个晃神就抬起头盯着电视。
无非是报道了一下具体的情况,还有lda的解释,具体医院位置不便告知,以及媒体的疯狂追逐与歌迷们的担心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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