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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了毓秀,周萍冲她招了招手。
她的腿伤其实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些不方便。
她原先扯橡皮筋是为了让胖闺女能多运动消减下身上的肉,这个愿望估摸着是实现不了,起码从目前看来,甄珠只是从一个只爱吃喝不爱动弹的胖墩子,变成了一个又蹦又跳手脚灵活的胖墩子。
不过,周萍瞅着眼前这情形,觉得这样也挺好的。
在这之前,甄家这边冷清得很。
一方面是因为甄家这院舍是很晚才建的,离这儿最近的人家也要走上好几分钟,压根就不是社员聚居的地方。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甄兴华常年在外,周萍又不是本地人,既没亲朋也没好友,日常就是一个人做家务带孩子,平时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
现在就好多了,差不多全生产队不用上学的女孩子都集中在这里了,大家觉得挺好的,反正小孩子又没事,正好大人做事去了,把自家小崽子往甄家一丢,有人帮你看孩子还不好?又因为欠了周萍的人情,一个个都客客气气的跟她说话,意外的发现她这人挺好相处的。
一时间,周萍在生产队哪怕还是没啥知心好友,起码跟不少人搭上了话。
其实,这也是因为她当初下乡后没多久,连跟同来的女知青都没混熟,就跟甄兴华谈了对象。
婚后就跟知青点没啥来往了,跟本队的又不熟。
渐渐的,就变成了跟谁家都没来往,算起来也就跟甄兴华的大嫂来往最多。
很快,毓秀吭哧吭哧的搬着小板凳过来了,周萍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顶,软乎乎的头发让她一时有些恍惚,见毓秀抬头看自己,周萍笑道:“毓秀的头发很好呢,你奶上回托你叔带了芝麻糊?好吃吗?”
“好吃,我奶隔天就给我冲一碗。”
毓秀乖乖的回答道。
“下回还有啥要带的,记得跟我说一声。
对了,你叔过两天又要出门了,晚上跟你奶说一声。”
“好。”
“行吧,你继续看书。”
周萍看着身边的小姑娘低头看书的乖巧模样,恍惚间还以为在带儿子。
因为甄兴华一贯舍得在妻儿身上花钱,早几年就开始买些小人书回家。
每次甄兴华一外出,她忙着带孩子做家务,难免会忽略掉大儿子,还好儿子乖得很,她干活儿间隙出来一看,保准就是坐那儿低头看书来着,不吵不闹,乖得很。
见小姑娘认真看着书,周萍自然不会去打扰,她只抬头用目光去搜寻胖闺女。
彼时,甄珠已经跟盼娣分好了组,跟上一次不同,这次她俩分别带一队人。
要知道,碾压般的胜利爽是爽了,把这群小萝卜头弄哭就不好了。
以前,周萍每次教育甄卓凡要照顾妹妹不能欺负妹妹时,甄珠也在场,她全听到了,也记到了心里。
所以,她一准不会把这群小萝卜头弄哭的。
一人带一队的结果就是,每次待机时间就特别长,每一队都不会轻易输。
好在,这些小孩儿们以前都没的玩,眼下有的玩了,哪怕需要等待,她们也不会太介意的。
那些输了又还没轮到当柱子的,就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要么玩剪刀石头布,要么玩拍拍手黑白配,反正总有打发时间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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