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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人来就应该意识到了,毕竟郝新明并没有特别遮掩什么。
就好比,他提过他妈有好几个兄弟姐妹,也就是他的舅舅们和阿姨们,却并未着重介绍,人精就该想到郝妈是高嫁了的,可毓秀真没意识到这一点,她还代入自己想了想,舅舅阿姨……老何家嘛,没必要特别放在心上。
郝家祖祖辈辈都是在京市生活的,旁的亲戚当然也有。
就算郝爸没有亲兄弟,可他也是有堂兄弟的,更别提还有郝妈那边的亲戚,林林总总算在一起,恐怕至少也得有上百人了。
幸好,郝新明很清楚毓秀是什么性子的人,生怕说多了吓到毓秀,只强调了祖辈们以及他二姑家,连他大姐都没怎么说,横竖到了正月里,他大姐一家子会回来拜年的。
等毓秀跟着郝新明再度回到了郝家时,毓秀心里已经有谱了。
而此时,郝妹的灾难剧也正式拉开了序幕。
郝爸是略晚些时候才到家的,他工作忙,京市冬天又天黑得特别早,基本上郝爸到家时,外头已经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了。
相较于郝妈,郝爸对毓秀的印象还不错。
这就不得不提到一点,毓秀的长相性子本来就特别对长辈的胃口,郝妈是因为早先就在心里存了偏见,才会怎么看怎么不舒坦的。
假如毓秀不是她未来的儿媳妇,她老早就喜欢上了。
郝爸就公平多了,他也意识到毓秀不擅长人际关系,可说实话,假如儿子真就找了个长袖善舞的交际花回家,他才要头疼呢。
“听小明说,苗同学是京大的高材生?不错不错,平时有什么兴趣爱好吗?”
兴趣爱好嘛……
“我喜欢爱书学习。”
毓秀非常诚实的回答道。
换个人说这话,很有一种到别人家来装逼的感觉。
可偏生,毓秀长了一张好学生的脸,一看就是个乖乖牌,尤其郝爸遇人遇事多了,只一瞬间就能判断出这姑娘说的就是大实话。
“看书学习好啊!
挺好的,这个兴趣爱好值得推崇。
小文啊,你也得向苗同学好好学学,别一天到晚的就知道跟小姐妹逛街买衣服鞋子包包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你也可以多读书陶冶情操,从气质上提升自己。”
郝妹:……
不是,我做了什么让你这么拉踩?
平心而论,郝妹虽然不笨但也没有那么优秀,她没能考上最好的那几所大学,读的是略差一些的普通大学。
可那也是大学生啊!
这年头又不是后世大学生泛滥的年代,反正是个大学生就都是天之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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