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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鹿的大迁徙路程长达数百公里,迁徙的时候,往往由雌鹿打头,雄鹿紧随其后。
在迁徙的过程中,驯鹿会脱掉身上的毛作为来年的标记。
大多数母鹿会产崽,驯鹿的幼崽在出世后两三天便可以跟随鹿群奔跑,拥有不逊色于父母的速度。
鹿群布满整段河道时,它们动了。
庞大的驯鹿群齐齐奔跑起来,蹄声和鸣叫声交织汇聚,惘如天地之歌,尽显生命之力。
林千惊叹的看着这庞大的族群,心中感叹于自然的美丽,没有一丝多余的杂念。
虎妈看着开始前行的庞大鹿群,冰凉的虎目冷冷扫过那些老年的或残疾的、幼小的、跟不上大部队的驯鹿们。
这么多猎物呢,多好的捕猎时机啊……真可惜。
勇气一开始看到庞大的鹿群时有些警惕退却,虽然这是它常吃入腹的食物,但再孱弱的物种,当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时都是具备威胁力的。
刚刚踏上狩猎之路,并且还没有足够的力量捕捉大型动物的幼虎,稍稍被震慑到了。
小老虎盯着鹿群垂涎了好久,终于鼓起勇气,打算和哥哥出动的时候,鹿群动了。
而眼看着哥哥和母亲都没有出动的意思,勇气急了。
“嗷嗷!”
跑了!
吃的跑了!
小老虎着急的直叫唤,林千被拉出了思绪。
虎妈无奈的伸出爪子拍了拍崽子的小脑瓜。
傻孩子,不跑你也抓不到。
林千看了看虎妈,又瞅了瞅勇气,选择了按兵不动。
他是不懂野外的,但驯鹿迁徙他却知道一些,曾经看过相关的纪录片来着。
据记录,驯鹿是地球上迁徙路线最远的生物,其一生的迁徙路线连起来可绕地球三圈。
驯鹿迁徙的主要原因是食物短缺,它们每天要花大量时间去寻找地衣苔藓这种低热量的食物充饥,所以每天都要走很远的路程去寻找。
可以说,驯鹿的一生都是为了寻找食物而前行。
石芯是驯鹿最爱吃的植物,蘑孤、木本植物的嫩枝叶也在驯鹿的食谱上。
驯鹿对地衣的消化力很强,冬季万物萧条,地衣、苔藓类成了驯鹿的主要食物。
地衣食物中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很高,正是这种物质为驯鹿提高了御寒能力,不用担心冬季被冻到。
但地衣本身的营养很低,所以驯鹿过了冬,体重大多会减轻不少。
驯鹿的迁徙是自然界的状景之一,被誉为“林海之舟”
,每年都要进行大规模迁徙。
春天由南向北前进时,驯鹿脱下的绒毛挂在路途上,形成了路标。
待严冬即将到来之际,它们便又沿着这条道路南下,有绒毛的指示方向清晰,不存在走错路线的可能。
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此刻最生动的形容。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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