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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客厅,巨大的欧式吊灯下,一张可容十人坐下的欧式餐桌,此刻只有他们三人,沈父、沈母终年各据一隅,无任何交流,餐桌上只有轻轻的筷箸相碰的声音,冷清而空落。
沈母清清喉咙:“听钟叔说,你最近两个月带了一个女孩常去那儿。”
“她是我女朋友,叫向斯晚。”
“妈不是反对你交朋友,你这个年龄,交女朋友很正常,但你弄清楚,这个女孩子的身家背景了没有,像我们这样的家庭……”
“我们这样的家庭就怎么了,门当户对就幸福了?”
沈昱扬不耐烦地打断了母亲。
沈父在听到儿子的话时,举着筷箸的手在空中停住了,但他最终仍没有开口说什么,低下头默默地喝汤。
“我觉得斯晚挺好的,干干净净的小家碧玉,我很喜欢。”
带点赌气地匆匆扒了两口饭,放下碗筷,“我吃完了,先上楼了。”
沈牧言看着儿子咚咚咚上楼的背影,若有所思。
江玉晴望望丈夫,有些不悦,皱着眉:“看看你儿子,你做父亲的也不管管他。”
沈牧言放下碗筷,冷淡而客气地放下碗筷:“我吃饱了。”
一言不发走进书房。
江玉晴望着那扇紧闭的书房门,心里有气却不知冲哪儿发,她在公司发号施令,贵如女王,在家里,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却视她如空气。
她不耐烦地冲厨房里的佣人喊:“吴嫂,收拾桌子。”
沈牧言拿起纳兰性德的《饮水词》,看到“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时重重地叹了口气,往事卷土重来,像细小的虫,一点点啃噬着心。
七月的天,说变就变,窗外不时什么已开始飞雨,整个天地一片空濛,窗边的香樟树,结满了一树的果实,空气里有淡淡的辛辣清香……那时他多年轻啊,十七岁,每天早上等在佩苓家附近,上学的路两旁有许多高大的香樟树,路上滴溜溜地到处滚着香樟果,像一颗颗黑色的豆。
他们不敢牵手泰然自若走在大街上,默契地保持一前一后,隔着小段距离边走边踩,四五步一个,小黑豆炸裂在脚底,爆出一股辛辣的清香。
一回头,就能看到比夏花还灿烂的笑靥,似有星辰落入了她的眼,璀璨得让他无法挪离视线。
想想第一次见到佩苓是什么时候,噢,是1969年,学校的艺术节,芭蕾《白毛女》选段,他本是意兴阑珊,红色年代,样板戏让人衍生了审美的疲劳。
但那天,当那个瘦瘦的饰演喜儿的女孩踮着脚尖,像只美丽的白天鹅昂着优雅的头颅,灯光打在她的脸上,白瓷样的面庞宛如朝圣者般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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