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拿的那瓶好像是菲给她自己留的。”
酒吧的老板又一次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了我身后,时机恰到好处,就和每次一样。
“真的吗?”
“你从哪里拿的?”
“就在这下面,我够到了就直接拿出来喝了。”
“那就是了。
好像她是为了庆祝离婚纪念日特意在网上订购的,限量典藏版什么的,总之绝对不便宜。”
“什么也别和她说。”
我赶紧闷掉了最后一口,然后将瓶子投进了垃圾桶里。
“我喝的太快了,都没尝到有什么特殊的味道。
不管了,我们最敬业的女酒保,她去哪里了?”
我感觉有些不自在,双手还是止不住地发抖,我下意识地把手背到了身后。
“所以你又去找她了?”
这个男人就像往常一样,一眼就看穿了我,他说到。
这个梳着黑色大背头,
打着耳钉,嘴边留着小胡子的朋克青年是Eros伊若斯,事实上他有很多名字,他就像个摇滚歌手一样身上散发着扑面而来的愤世嫉俗气息,他的胳膊和后背上纹着玫瑰花、天鹅、流血红心组成的哥特纹身。
事实上他确实是个新兴音乐人,而且他还在这个圈子里混的风生水起,我打赌你肯定在某个派对上听到过他的电子乐专辑。
我可没有一点点夸张的说,这个人就是个传奇。
在努曼城所有人都听说过“爱神”
的鼎鼎大名。
来自全帝国境内的“善男信女们”
(我是指他的狂热粉丝们)都相信他真的有某种魔力,相信他能够赐给别人爱情,这可不是指那种彻夜狂欢的露水情缘,而是那种一生只有一次的真爱。
总之那些可怜又绝望的人们真的相信这些,他们狂热的崇拜他,爱慕他,整夜泡在他的酒吧和夜总会中,希望自己真的能够在爱神的指引下找到某个一生挚爱。
或者只是一夜**,这些人当然也来者不拒。
伊若斯确实是狂欢大师,派对之王,但他才没有什么魔法,更不是什么“爱神”
。
如果让我来说他更像是个网红潮人。
但他也只是个普通人,一个经常一掷千金,为搏一笑的纯粹享乐主义者。
你说我在嫉妒他?开玩笑,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本文爽文,重生,宅斗,绝对的宠文,欢迎入坑啊!前世,她是名门淑女,嫁入侯府十余载,虽无所出,却贤良淑德,亦是妇德典范。奈何早逝,原以为会风光大葬,却落得个草席裹尸,暴尸荒野,尸骨无存的下场。一朝惨死,得知真相,她才明白,这一切,不过是他们的蓄谋已久,而她不过是为他人做嫁衣。重生一世,她誓不做贤良妇,即使背上悍妇之名...
魂穿明朝正统年间的一个惹了一身风流债的官二代,其时奸宦当道,北虏窥伺,土木堡之变旋即爆发前世默默无闻,今生又怎肯碌碌无为?何以立足?一腔热血,一口不平气,和那颗二世为人不甘平庸的心。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也!(注既有轻松搞笑,又有激情热血)...
一场失恋,成就了一个女诗人,一场网恋,成就了一个女作家,青春就是一个恋爱的季节,恋爱就是作家的摇篮,恋爱的季节,就是创作丰收的季节,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一场美轮美奂的网恋,t令人陶醉,令人神往,充满了梦幻展开收起...
...
世间万物,皆有灵性。得万物灵性认可者,便可获得强大的力量。一国之君,化民心为力,得民心方得天下古圣先贤,化学识为力,自成天地资藉豪富,化金银为力,财可通神。万物在少年耳边低语,沿着万物的声音,他披上月光向东而行,寻找赋予万物灵性的神明向西而行,抵抗将会把世界化为原始的黑暗。...
如来佛祖降下御旨,让唐僧下凡尘历练,于是,唐僧开始了他奉旨泡妞的都市历程。戒,那是一定要破滴,而且还要破的精彩!我装逼?没事,雷公电母罩着呢你装逼?小心被雷劈,不被雷劈被我劈!你牛?好,我来召唤孙悟空,你来跟孙悟空比比谁厉害?qu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