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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男朋友的闺蜜,跟哄男朋友的爹娘一个道理,哄好了无限加分,稍有不慎就是万丈深渊。
坚信对比出真理,趁着钟在御没反应过来,程鹿继续说:“他一来就当老板娘,老吴都没让你当老板娘吧。
虽然他还不乐意,但我确实喜欢他,就像老吴喜欢你一样,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钟在御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顺着话,喃喃:“老吴喜欢我?”
程鹿懵逼:“你不知道?”
哗啦,好像有什么碎了一地,那是他脆弱的友谊。
吴窥江没表白过?这小孩还不知道?程鹿意识到说漏了嘴,想他要完。
两对林森最近学了几手,成品不入法眼,调酒的架势倒是够唬人。
什么八二雪碧,林森嗤笑,“喝一杯吧,算我请你。”
对手客气,自己再呛就没品了。
吴窥江坐端正,“不喝酒。”
林森当他故意,抄起抹布一甩:“不喝酒怎么谈生意?”
“谈生意是谈生意,没办法不得已就喝两杯。
以前玩借酒消愁,现在戒酒了。”
吴窥江啧了一声,挺不像个好人地开口,“你不怕我酒后乱性,我还怕呢。”
林森以为钟在御和吴窥江说清楚了,可不想再制造机会,赶紧给他倒可乐,没忘记多加冰块。
屋外北风飘,冻死他丫的。
这完犊子的小森林,除了护好了钟在御,根本一无是处。
吴窥江敲敲玻璃杯,叮叮作响,“黑白都分不清楚,这是八二的雪碧?”
这两人总是能呛起来,哪怕双方都秉着各退一步的想法。
钟在御不敢去找吴窥江。
哪怕他假装不经意地看一眼,吴窥江立即举杯示意。
好像那眼里只剩下他,无论做什么,人在十万八千里之外,一门心思都拴在他的裤腰带上。
程鹿试图弥补,“他不喝酒了吧。”
钟在御说:“谈生意好像会喝,平时没闻到过酒味。”
红晕漫上脖颈,缓缓上脸,仿佛喝酒上头。
他想起来吴窥江几次找他,要他嗅一嗅有没有酒精味:“你鼻子灵嘛,来来来,嗅嗅。
不是经常嗅林森吗,到我这就不乐意了?我怕喝多了,没分寸。”
吴窥江没分寸,他就有分寸了?开始还认认真真趴着嗅,手臂勾着,脚尖踮着,恨不得整张脸都埋进胸膛,没有也要来点无中生有。
最后一次因为知道自己的心思,见不得人了,就换成点到为止。
程鹿小声地说:“以前酗酒,就是刚出事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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