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日,打坐修行完毕后,李简便又带着那两根青竹来到了野蜂聚集的那处山壁。
不过这次倒是没有野蜂出来攻击他。
这倒让他很纳闷,难道是昨日折腾的这些野蜂太凶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它们因为怕了自己,吓得都搬家了不成?
不过不像,蜂巢仍在,而且仍有一些野蜂在外面飞来飞去的,只是数量比昨日可要少上许多。
后来他才发现了端倪,不远的竹枝之上停着一只野鸡大小的飞鸟,那只鸟栗色的鸟羽,尖利的长喙,鸣叫之声也是尖锐刺耳,正在竹枝上梳理自己的羽毛。
那鸟见了外面寻常的野蜂无动于衷,振翅便飞到了明黄色的蜂巢边上,它竟能急速的挥动翅膀将身子悬停在那里,然后用长而尖利的鸟喙去啄那蜂巢,从中叼出一只只肥白的蜂蛹吞进腹中,这时那蜂巢终于大乱,群峰涌出,但却没有一只敢去招惹那只鸟。
终于那些巨蜂从紫竹之中飞出,却是不多,十几只的样子扑向那只鸟,那鸟见了似乎很是欢喜,放开蜂巢便向巨蜂飞去,啄住一只便飞回竹枝之上,用爪子按住后便用尖利的鸟喙啄开吃了起来。
这种食蜂之鸟在世间有人称之为“蜂虎”
,不过蜂虎的体型也就是寻常鸟雀大小,比这木秀峰的这种要小得多,此处这种鸟在修士口中被成为“蜂贼”
,是专以野蜂和其他小的鸟雀为食的。
野蜂因为惧怕天敌的本性使然,被这鸟克制的死死的,只有派出巨蜂自杀一般的去喂那蜂贼,才能让它不去祸害蜂蛹,待它吃饱后若是离开则是万幸。
李简不认得那鸟,不过他却不喜这鸟在这里祸害这群野蜂,他昨日与这蜂群斗了两场最后狼狈而逃都没舍得杀死一只,没想到这鸟竟然在自己的竹林内撒野,当着自己的面大快朵颐!
必须要赶走才行。
想到这里,李简便腾身而那蜂贼而去,手中的青竹看准了便刺了过去。
哪知那蜂贼机灵无比,发觉不对立时便振翅飞起,速度之快令李简吃惊,险险的躲过了李简的第一击。
不过躲过了第一刺,却没躲过第二刺,李简右手青竹落空,左手便马上跟进,那根青竹重重的戳在蜂贼身上,直痛得那蜂贼一声长鸣便极速的飞逃,只留下几片羽毛飘飘而下,却并没有要它性命。
李简哼了一声,落在那些蜂巢之前,还看了看自己先前放置的竹筒,见里面蜂蜜尚未滴满,只怕还要几日才行。
正这时,天敌已去的野蜂群又活动起来,察觉到李简在蜂巢附近,那先前藏身于紫竹之内的巨蜂,蜂巢里的野蜂都纷纷飞出又要驱赶李简。
“刚帮你们赶走那只鸟,不知感激,反要恩将仇报吗?来吧!”
再转几日,李简正在修行之时就听见林中一片聒噪的鸟鸣,他的紫竹林中可从未有过这种情况,好奇之下便进林中察看。
等他看到之后不由得勃然大怒。
近二十多只的蜂贼聚在那片野蜂巢之处,上下翻飞,再看那野蜂巢早已被啄得千疮百孔,地上一片的死蜂,看这些鸟杀而不食,竟是为了泄愤而来。
见到李简,那日那只吃过亏的蜂贼便一声鸣叫,群鸟便都转向了李简。
这种不入品的蜂贼也算得上是一种妖禽,气量极小,报复心极重,若是吃了亏是一定要报复回来的,因此那只蜂贼吃了亏气不过,便纠集党羽前来寻找李简。
它开始并未找到李简,但那日它在蜂巢这里遇到的李简,
(本章未完,请翻页)
只当李简是这野蜂群的主人,便带着群鸟在蜂巢这里动手,一番破坏、折腾终于引出了李简。
那只吃过李简亏的蜂贼见到他到来更是恨极,急欲从李简身上找回便宜,它的腹部羽毛少了几片,颜色不同,一眼就能认出来。
李简看着那只鸟心中杀机已动,暗道若要保全这野蜂群,这些恶鸟就必须要除了才行。
哪知李简还未动,那群鸟倒先动了,一个个急速的拍打双翅,冲着李简的头脸便冲了过来,当先那只就是被李简赶走的那只,看样子是要啄瞎李简的双眼才能消解它心中的仇恨!
重生终极进化由作者别叫我饭桶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重生终极进化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作者36D小姐姐的经典小说九爷,夫人又惊艳全球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上辈子秦暖暖被人蒙蔽,作天作地誓要摆脱爱她疼她,最后为她而死的邵九爷,最后被害得死无全尸,死前才幡然醒悟。这辈子她要把那个权势滔天的男人宠上天,可是上辈子天天要吃肉的九爷高冷了。...
开局满级,吊打富二代。脚踩坏蛋。生活美滋滋!这就是我的,不一样的非凡人生!...
我曾一人独活在史前地球,我经历过侏罗纪,曾亲眼看着小行星灭绝了一个时代。我曾穿梭诸天万界,世人尊我为太上至尊!我之大道,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陈正与至高无上一战,让纪元重启,回到了地球某个时间节点!他虽然被削弱了修为,可肉身与元神不死不灭,带着过去几十亿年的经历,轻松纵横都市,游戏人间!...
面对卧病在床的父亲,秦天甘愿入赘三年!三年期满,妻子突然说要跟我同床...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