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俩一言一语道:“都老了。”
“是啊。”
“阿狼,我到终究还是喜欢这个名字、实在,终日食饮花草飞虫,身体早已难寻灵敏了。”
“先生就别再神鸟心语了,神力早已渐渐褪去了,眼前只有一只普通飞鸟也快飞不动了。”
先知也回道:“不错,老夫也只有一身飘荡的灵魂可见罢了。”
山谷之中,曾经叱诧风云人间走过一沼的一神一兽一魔相互依偎,感慨万千。
之后三界总感觉就此了却一生定决可惜,一日先知提议:“倒不如将这我们亲身经历写作一部书籍传于后世如何?”
我却退却道:“据我看来,第一、也没个实考的年代可寻,第二、并没有歌颂美德可言,到更多的是我的罪责历历在目,让人看了厌恶。”
心语却道:“这到不然,毕竟是我们的真情实录啊,又何必朝代,眼下之世人,喜读闲情逸致之书蒸蒸日上,虽说有些许离奇事件,悲欢离合,情情爱爱,你你我我,但我们自始至终追寻真迹,不敢稍加穿凿,怕失了真传。”
心语果然不失神语论道,过后先知着手笔墨,心语微调润词,我阿狼尽数回幕。
就这样在大洪水过后山谷中墓室在一神一兽一魔三界再次联手重新演绎了大起大落,荡气回肠在人界的故事一部。
神界神鸟心语日渐人界徘徊,已入凡心,平凡归去,魔界先生先知魂魄渐远支离破碎,不久灰飞烟灭,而我兽界阿狼日后饮食清淡素物,也老态灯枯滴净。
逝去后干枯的狼皮奇幻的呈现出了这部奇幻之著【狼皮书卷】。
也不知过了几时几代,有一帮行山打猎的猎人们,在大雪纷飞之日无意中跌落到古墓,数日有幸存活一人,然而日后却时常疯言疯语,说曾与一匹野狼离奇共眠,并亲身聆听野狼口吐人言。
平民只当那是一段离奇故事,慢慢传讲开来。
又不知过了多久,一只考古队来此地考察专研,听后此传闻百感新奇,经过专心细致的研究,最终找到古墓。
但也未能确定具体年代,只能推算为这是史前文明的东西,宝物不计其数,琳琅满目,无不惊叹史前文明的高超技艺。
同时还有珍贵的骨头化石,有奇异绝种的鸟骨,也有形态迥异的狼骨,更有代表最早巫师占卜所用之物。
其实让人惊讶的是一张历经年代已久终没腐化的狼皮,这也罢了,后来更是轰动整个考古界的,是上面居然有文字,这可比闻名世界的甲骨文还要早上很久,但终究世人无能破译,称之为【天书】
难道此书就从此在历史长河中淹没了吗当然不会,也许受神魔兽三界的灵光保佑,民间出现了一位奇人,他也精通天文地理,深究易经八卦,无所不知,无事不晓,活脱脱一个现代版巫师先知先生。
他自称有第三只眼,可以连接到另外的物质空间,依这位大师所言,自己道行之浅,在佛家称第三只眼为天目,分五大层次,第一层为肉眼通,第二层为天眼通,第三层为慧眼通,第四层为法眼通,第五层为佛眼通,他只是练就了肉眼通而已。
最终他亲身来到古墓研究施法,也足足用了几年的时间,才将狼皮上的字迹一一破译,随将【天书】改为【通灵奇书】,虽说破译,但只是做了直译,还是晦涩难懂,人们并没有多大兴趣可读。
而那位奇人大师不久隐居山林,不问世界是非,只留下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语;‘天机不可泄露’,看来他是通晓其中之奥秘,只是不肯公诸于世,让普通人自行回味其中之味吧。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之日,我在一篇奇文杂志中看到了此文章,虽说我没有考古专家的专业知识,也没有那位大师的肉眼通,但书中字里行间的点点滴滴无时无刻不牵动我的每根神经,让我寝食难安,坐卧不安。
足足用了长达十年之久,遍布天南地北,拜访专家无数,阅读古典书籍千卷,也亲身去了那古墓实地探究,更多的是聆听当地人口中的民间传说数篇。
从【天书】到【通灵奇书】理解透彻。
故将此书卷分为七卷,支出章回,又润色了文字,以便更接近当代读者的阅读习惯,又为了不失卷中的原有意境和真实性,并没有做些许改动,请看那【狼皮书卷】上所云;
重生终极进化由作者别叫我饭桶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重生终极进化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作者36D小姐姐的经典小说九爷,夫人又惊艳全球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上辈子秦暖暖被人蒙蔽,作天作地誓要摆脱爱她疼她,最后为她而死的邵九爷,最后被害得死无全尸,死前才幡然醒悟。这辈子她要把那个权势滔天的男人宠上天,可是上辈子天天要吃肉的九爷高冷了。...
开局满级,吊打富二代。脚踩坏蛋。生活美滋滋!这就是我的,不一样的非凡人生!...
我曾一人独活在史前地球,我经历过侏罗纪,曾亲眼看着小行星灭绝了一个时代。我曾穿梭诸天万界,世人尊我为太上至尊!我之大道,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陈正与至高无上一战,让纪元重启,回到了地球某个时间节点!他虽然被削弱了修为,可肉身与元神不死不灭,带着过去几十亿年的经历,轻松纵横都市,游戏人间!...
面对卧病在床的父亲,秦天甘愿入赘三年!三年期满,妻子突然说要跟我同床...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