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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细雨笼罩下的红杉郡湿润而又忧郁、充满了朦胧的烟水气,像极了方才欢好过、肌肤上还沾着霏靡汗珠的情妇。
数十块农场像疤痕似的遍布在乡间,长着稀稀疏疏的燕麦,夏风吹过,让金黄色的麦穗弯下了腰。
唐顿再一次检查牛皮包裹的邮件,确定没有漏水后,擦掉脸上的雨滴,紧了紧身上的斗篷,加快了步伐。
每年夏收,生活在巨龙丘陵中的巨魔、地精、沃尔夫狼人就会成群结队的出没,兼职强盗的勾当,像蝗虫一样劫掠边境上的村镇。
如果被抓到,连俘虏都做不成,毕竟人类在这些种族眼中,都是可以果腹的食物。
红松哨塔已经闯入了视野,让唐顿松了一口气,再近一些,他甚至看到了两个身穿德兰克福制式铠甲的哨兵站在塔楼上,正朝着他指指点点。
两个躲在塔楼中避雨的士兵连武器都没拿,骂骂咧咧的走了出来,朝着唐顿呼喝,准备勒索几个银币,这已经是常态了。
“可恶,就知道躲不过去。”
唐顿心情抑郁,虽然在乎银币,可更担心他们拆开邮包,要知道这些士兵的素质可是和他们西境蛀虫的名声一样烂。
“大事不好了,十几头食人魔攻击了比萨镇,正在向晨雾镇转移,治安官让我赶快通知镇长,让民兵们做好防范。”
唐顿拉低了斗篷的帽檐,确定不会被看到容貌后,突然奔跑了起来,声音中更是充满了恐慌和无助,仿佛正在被死神追赶。
两个走出来的哨兵停下了脚步,对视一眼,愣住了,显然是被突如其来的消息惊的不轻。
“要通知百夫长吗?”
哨兵朝着塔楼喊了一声。
“食人魔在哪?”
光着膀子睡午觉的兵长慌张地爬了起来,顾不上穿鞋,抓起双手剑,便急匆匆的往出跑。
“在……”
哨兵发现自己也不知道,正要质问那个通风报信的家伙,结果就看到一个矫健的身影已经冲过了哨卡,迅疾地消失在雨幕中。
“蠢货,被骗了。”
兵长气的抡起剑刃就砸在了部下的身上,“给我追。”
“长官,这路太烂了,就算骑马赶上,那小子也早跑进晨雾镇躲起来了。”
哨兵一脸无奈,看到兵长又要动手,赶紧保证,“下一次,我一定逮住他,加倍勒索。”
“放屁!”
兵长挥手就甩了部下一耳光,“你连他长什么样都没看清,怎么勒索?”
一帮子哨兵沉默了,人都没看到,敲诈个鸟呀!
“我想起来了,最近听其他同僚说有个穿斗篷的小子用各种稀奇古怪的方式过哨卡,一不留神就让他跑了,一个铜板都没被勒索下来。”
兵长走了几步,突然咬牙切齿的咒骂了几句,“都给我把眼泡擦亮,下一次抓住他,就栽赃个罪名,先在木杆上吊三天。”
直到看见晨雾镇的轮廓,唐顿才停下脚步,看着腿上的烂泥,叹了口气,不过好在邮包无损,不然那个刻薄的书记官鲍尔默又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扣钱。
唐顿今年才十六岁,不过已经做了三年的邮差,算得上一个老手了,只是两个月前新书记官上任,总是找麻烦修理邮差们,让大家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
“还差三十七个金币,就可以买一匹奥尔良高地马了,到时候可以带更多的信件,更快的送信,自然也就赚到更多的薪水了。”
唐顿憧憬着未来的生活,忍不住笑了出来。
“除去给妹妹攒的学费和生活费,我也能存下去秘境英雄回廊的路费了。”
盘算着小金库的丰满度,唐顿兴冲冲地跑过了积满水渍的石板路,脚步溅起的水滴四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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