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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醒春书院筹建起来,春眠每日都和相公一起出门。
相公着手一家之主及一庄之主的诸多事务,她则去做她的女夫子。
在她想来,现下自己虽依旧还是不事生产的米虫儿一条,好歹也比之前无所事事的寄生虫儿高上一大阶。
既然相公不嫌,她只管开心就好。
“昨日我教你们大诗人岑参的《蜀葵花歌》,有谁能背诵出来?春眠笑吟吟地,在排排坐在树荫下的娃儿们面前迈着自别的夫子那里窃学来的师者方步,问。”
有男童起立,稚声道:“昨日一花开,今日一花开。
今日花正好,昨日花已老。
始知人老不如花,可惜.....可惜.....”
下文渐杳,娃儿中有嗤嗤笑声泛起,起身背诵的男童一张小脸臊红,目眶里蕴起的泪珠眼看着就要滑落出来。
春眠行至男童近前,屈膝和男童齐高,一双星眸得以平视,“刘海,你诵得很好,一字也没有错呢。”
“可是......”
下面还是忘了。
“你不止诗背得好,还比别人多了一份敢为人先的勇气,夫子要奖励你。”
春眠招手,襄菊当即抱了一盆植株修长开着艳丽骨朵的花儿走近来。
看。
这就是蜀葵花,若是把它移出来种在地下,能长到一丈多高,花儿层层叠叠自根到顶,此第开放,故又名一丈红。
你喜欢它,就养着它,看它是不是会长成如诗中所云的模样。
若不喜欢,就把它转送给喜欢它的朋友。
“夫子。
我很喜欢,我要养它!
我要养它!
男童紧了紧抱住了花盆。
他喜欢花,夫子一定是知道他喜欢花才送他花。
他喜欢花,更喜欢这个会记得自己名字会屈身平视和自己说话的女夫子。”
“哼,你当自己是人家有钱的小姐少爷么,指不定哪一天被赶出门连饭都吃不上了,还想养一盆只有富贵人家才养的无用烂花?真是马不知脸长!”
“你——”
刘海瞠目忿颜,张嘴就要与人争辩,春眠按住他幼小肩膀。
“张文你错了,蜀葵花虽然美丽,却不是什么娇贵花种。
它极易成活,仅要条件适宜,哪里都可以落地生根,繁衍生息。
比及那些物以稀为贵的娇贵花类,我更喜欢它。
前人陈标另有诗云:眼前无奈蜀葵何,浅紫深红百窠,能共牡丹争几许,得人轻处只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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