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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上述这些都是题外话。
我出版处女作时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机缘巧合之下,我的这本书获得大卖,导致很多人想要认识我。
我一只脚刚踏入伦敦文学界时,心中既紧张又期待;而现在回想起来,只体味到无限的凄凉。
我很久没有踏足伦敦,现在的小说里描写的伦敦和我印象中的一点也不一样,想必伦敦这些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吧。
文人们不再去汉普斯台德、诺廷山门、高街和肯星顿等地方聚会,取而代之的是新的聚会场所--柴尔西和布鲁姆斯伯里。
那时如果去的人还不到四十岁就算是受人敬仰的人了,可是现在,超过二十五岁就会让人笑掉大牙。
以前我们还年轻,总是羞于表达内心的情感,因此习惯以彬彬有礼的外表伪装自己,而今天的情形已经截然不同了。
不知何时起,文艺界有了许多风流韵事。
但是以前我们倘若是做出什么荒诞不经的行为,绝不会不做掩饰,至少要让自己看起来体面才行。
我们崇尚含蓄,说话总会留有余地。
女性在那时的自主地位也远不能和今天相比。
当时我的住所离维多利亚车站不远;每次我去文艺青年家做客时不得不在市里绕远路。
出于胆怯的心理,我都要在路上来回走半天才能鼓足勇气敲门。
之后,我忐忑不安地进入主人家,面对一屋子的宾客,我不由得感到阵阵心悸。
名人作家纷纷向我说着恭维的客套话,令我无所适从。
我很清楚,他们都在等待我说出妙词佳句,可我脑海中只有一片空白,根本无法活跃气氛。
为了掩饰尴尬,我只得端茶倒水,装作不停忙碌的样子。
我希望他们最好不要注意到我,让我能够在一旁独自喘息,静静地瞻仰这些名士的风采。
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当时在场的几种女人。
一种是身材壮实、腰杆挺直的女人,她们目光明亮,浑身充满着一股豪气;还有一种是身材瘦小的女人,她们有一双宛如老鼠般精明的眼睛,说话轻声细语。
这些女人不摘下手套就吃黄油吐司的怪毛病简直令人发笑。
不仅如此,她们还趁着四周没人注意时就把沾到手上的油悄悄地擦到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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