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只可惜,现在的凯里维斯还不会尸爆术,不然这也就是一轮魔法的事。
平时唯唯诺诺的沉沦魔们,见到祭祀跟吃饭的事被打扰,居然没有如往常一样害怕的四处奔逃,反而一脸你敢打扰我好事的杀了出来。
莫里森表示:必须的,再等一会儿干嘛,到时候看吃人肉早饭都要吐出来了,有木有?
很快它们就与剩下的人交上了手,尽管表现的很凶悍,但以它们那低得可怜的战斗力又能怎样。
两只异界狼加罗蒙的幽灵狼冲锋在前,凯里维斯,罗蒙,佩琪他们随后就跟砍瓜切菜一样的就杀了进去。
再加上天上两只鹰,每次落下都会抓起一只沉沦魔,随后来一个空中飞人,在送它下来摔在地上时,已经是个死魔了。
莫里森跟贝姆,则是在高处趁着混乱,把三个沉沦魔法师都放倒以后才跳下石块,换上近战的单手剑跟匕首加入战团。
跟快沉沦魔们向着众人发起了的三三两两的冲锋兄死伤殆尽。
最后剩下两三只的时候,终于天性还是战胜了虚假的勇气,转身开始逃跑。
接着被速度最快的胖子刺客贝姆,不太费力的收割掉生命。
这一处营地正式宣布覆灭。
随着所有的沉沦魔被消灭,战队中的几人好像贝姆的实力得到了一点提升,莫里森查看了一下自己三到四级的经验条已经涨到了一半。
小队一共获得了两件装备2件,治疗药剂1份,零零总总共计300多金。
两件装备分别是:
新手皮靴
装备要求:无,
移动速度:+1,
防御力:+1,
耐久度23。
查看了下这个靴子的属性后,大家不禁都笑了笑,表示对这个靴子的兴趣并不大。
最后,经大家一致决定,将它分配给了最靠速度吃饭的刺客贝姆。
虽然这款靴子的外形让人无法吐槽,但是好歹还是有魔法加成不是吗?贝姆同志边这样安慰着自己,别人心不甘情不愿的换上这双丑丑的靴子。
而另一件装备则比较给力,残酷之杖:
装备要求:力量12,精力10
伤害:+5~8
魔力上限:+5
每日可释放火弹(33)
...
...
一个孤儿,为了保护自己所想保护的人,从小立志要成为一名魔法师,可是在元素检测是竟然是光与暗的结合体,可是主角没有放弃,那么主角将如何打破这一规律,让光与暗共存,怎么走上魔法的巅峰,请观看我的小说法魔至尊。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想写一部自己喜欢的小说,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支持。谢谢...
唐氏的继承人唐墨斯文绅士,矜贵雅痞,对女人看似多情,实则很是无情 朋友都知道他从不谈恋爱,更别说带女人回家 后来大家震惊地发现唐墨的家里居然藏了个明眸皓齿乖顺温软的萌妹子 众好友纷纷八卦女朋友还是未婚妻? 唐墨却慢条斯理地否认说都不是。只是受人之托,帮忙照顾而已。 听说唐墨喜欢小鸟依人温软可爱的小仙女 颜诗就遮住性感的小蛮腰,拉直撩人的大波浪,每天对他装乖扮软,拼命展示自己有多萌 有次唐墨出差,颜诗就放飞了自我 和朋友在家里吃着火锅喝啤酒,一边猜拳一边浪 浪着浪着,就发现唐墨...
你是不是瞧不起我?还是你根本不行?目光落在牛郎的身下,她嘲讽道。牛郎被刺激到了,行不行试一下不就知道了。男友背着她跟妹妹在床上鬼混,一气之下砸破了男友的脑袋,直接分手。伤心欲绝的她跑去酒吧买醉,勾搭上一个极其冷酷又帅气的牛郎先生,花了三千块买了他一夜。后来才知他是公司的总裁,同时还是前男友的叔叔。他逼近她,眼里闪着阴森的暗芒,怎么,不认识我了?她缩在角落,你怎么会在这里?你跟踪我?他捏起她的下巴,三千块就想买我,你也太瞧得起我了。...
六年深爱,她却眼睁睁的看着盛寒深娶了另外一个女人。孟初夏以为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忍痛放手,可是没有想到所有的一切才刚刚开始。被囚禁,被折磨,无论如何他都不肯放她走。你是我的女人,孟初夏,这辈子你躲不掉,也逃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