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至今写得字数最长,时间最久,也是篇幅最为完整的一本书。 在这里,我首先得向各位读者书友们致以真挚的道歉,因为实在拖得太久了。 南朝从来都不是一个高产的作者,别的人一年两三百万字,轻松愉快,我一年就得几十万,比较起来,实在寒酸得很。 但是对于文字,对于作品,我是热爱且执着的。 在创作《斩邪》期间,发生了很多事,其中一件事刻骨铭心,那就是我父亲的病逝。在那一段时间里,我一度昏昏沉沉,百无聊赖。并因此极大地影响了创作进程。 断断续续的写作状态让我自己都感到讨厌,并多次想着放弃,草草完结了事,那样的话,就跟前面的书一样了。 但好在,总算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直至今天! 在篇幅上,一百多万字的《斩邪》在网...
某天,陈正谦突然发现,自己能把游戏仓库里面的东西,拿到现实中来—每晚两更,无绿帽不虐主欢乐向,欢迎收藏...
一场轰动全城的官司,他站在被告席上,冷眼相待,而她成了最卑劣无耻的女人。满身伤痕,狼狈出国。再次相见时,她已经结婚五年,孩子成双,可是从未得到丈夫的正视。他身边美眷如花,在源城只手遮天呼风唤雨,唯独面对她时,像头失控的野兽。他因爱成魔,手段用尽。当她承认她爱上他的那一刻,他翩然转身,将别的女人投入怀抱。他看着她发狂,轻扯唇角,冷魅漠然,乖,好好记住这种感觉。对于慕子深,米芊芊是他旧爱,也是新欢,他爱的人从来只有一个。...
城市变成了饕餮的盛宴,恐怖的怪物四处游荡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鲜血染红了天穹,入侵的天外异虫,以人类为宿主,以杀戮为乐趣,为这个世界挖了一座坟墓。...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
三年前,他为爱入赘豪门!三年后,梦碎人醒!...
1本书是半价包月,也就是实际订阅只扣一半的晋江币。2感谢读者大佬们的订阅和阅读,鞠躬,感谢!苏臻说我以为你知道我喜欢你,可你只知道你在单恋我。钟煜说我以为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我只知道我在单恋你。当俩人牵手步入教堂的那一刻,苏臻终于明白幸福的含义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得到,拥有,长久,珍惜,至死,和钟煜还有他们未来的孩子,以及将来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甚至百年之后,属于他们的那依然在时间长河里发光的爱情。love阅读提示本文已完结丨欢迎收藏留评我写你看,聚散随缘...